民事
我是否该将债务人转换为其妻?该怎样办理?该怎样才能讨回欠款?
我是否该将债务人转换为其妻?该怎样办理?该怎样才能讨回欠款? 我于2005年借给朋友何某某现金三万元为期两个月,对方始终未还.2007年我将他告上法庭,2007年10月10日经法庭调解他半年内还清三万元欠款和两千元利息.谁料想何某某一月后突然死亡,他妻子以无钱还款为理由拒绝还款.经手的法官说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便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来执行法官一直以难办为理由没有任何进展.直至2008年8月8日法官约我到法院告知已调查出何某某生前无任何存款,惟有一套夫妻共有房产暂时不好处理,要我签一份何某某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终结执行,待发现财产后再执行的文件.还告知我到时还可以抓其妻坐牢,若是我拒绝签字,法院也会寄给我,到时我就被动了.无奈之下我就签了.令我疑惑的是一半的房产是遗产,其妻女便是法定继承人,那其债务也应承担,为何不将债务人转为其妻子或女儿?何浙安已死,还用他的名字有用吗?还有从我申请执行至今他妻子都一无所知,法院并无和她联系过,没找过她,换句话说就是她并不承认此债务该她偿还.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li……(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8-11-2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