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居委会铺面,霸王条款从可以转让突改为不得转让,权益受损!
2011年9月接手一家餐馆,转让费4W3,这个店铺是属于居委会的。2012年1月续签合同时,居委会为了从中获取利益(其它店铺老板在居委会交水电费时不小心听到的),把合同条款作了改动。如下:
原合同: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如需转租,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门面并据退乙方全部保证金。
现改为:乙方合同期内不得将门面转让或转租,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当时续签合同,由于我老公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导致现在想换地方经营,却不敢轻举妄动。以前居委会的这些铺面都是可以转让的,就从今年开始,变成了现在的霸王条款,可当初我们确确实实是给了前任老板几万块的转让费的啊,面临到自己的权利受损,应该怎么办呢?
现在的情况就是,一旦我们不再经营现在这家铺面,就必须无条件的还给居委会,因为我们不能转让和转租,之前给前任老板的转让费4W3也就没了踪影。
我在2010年12月6日转了一个店面,当时房东也没反对,我们装修铺面也没说什么?但是书面上没写,我修下水道房东也同意。到了2011年3月1日他说合同部生效。合同生效吗?
我想请教一下,我的超市当时接手的时侯,对方收的转让费高了,我可以有什么办法吗?
前几天在一个人手里接手一个超市,但是现在做不下去了,而且收了我快十三万的转让费,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吗?
十月底,我和6名网友自发组织在一家4S店团购车。除车价现金优惠1万1千元外,合同里还写了"如有银联活动,可参加返利2000元。”等车一个月,店家说活动没了。2名网友急用车,协商到1万2现金优惠,于12月3号就提车了。之后店家就把我们晾在一边,眼看交车期限将至,多次询问,才得知,我的车,至今未出厂,现在不仅没有了合
在成都一恶心开发商处购买了房产。主合同是政府制订的样板合同,规定重大规划变更须经相关买受人书面同意;补充协议是开发商自制的,规定重大规划变更经政府批准的,无须告知买受人,且买受人不得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太恶心了。请问此补充协议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买受人是否有权因重大规划变更而主张解除合同?
只签订了“内部预购协议书”(里面有些霸王条款),可以要求售楼方双倍赔偿定金吗?
您好,我定了一套商铺,付了10万的定金,并签了“内部预购协议书”,在协议规定付全款之日前几天,售房中介告诉我,由于他们内部管理不当,定给我的铺面已售给他人,他们想再找其他铺面给我或优惠一些,但通过沟通我没有看到合适的,我要求退定金。请问,对于“内部预购协议书”(里面有些霸王条款),我可以要求售楼方双倍
门面租赁中有“房东不涨房租,乙方不得转让”但乙方在转让,最后没有转让成功,这个可以算是乙方违反合同吗
如题所述:门面租赁中有“房东不涨房租,乙方不得转让”但乙方在转让,最后没有转让成功,这个可以算是乙方违反合同吗?合同没到期,房东可以收回铺面或者要求乙方涨房租吗?
我有一个铺面还有3年合同,现在我想转让出去,合同上注明我可以转让,房租签了800元,随行就市。以前我接手时也是给了转让费的,但是现在房东允许我转让,但是不准下家转让,而且合同只是签一年,相当于变相的不准我转让(这种情形没有人会来转),而且我现在的房租是1700元,这种情况房东算违约吗?我是否可以只付他以前的
在建楼盘转让,物管公司与原开发商签的物管合同还生效,如新接手的开发公司要终止相关协议,物管公司可以获
我公司与一在建楼盘的开发公司A单位签订了《售楼部物业服务协议》和《前期物管合同》(前期物管合同已到当地房管局备案),因A单位将整个建筑转给了B单位,我公司与B公司重新签订了售楼部服务协议。 现因B单位原因,需要取消售楼部服务协议。请问,前期物管合同与B公司有关联吗?如果一并中止前期物管合同,物管公司可
我有一家铺面是与市场签了一年合同,现在有老板出4万元给我叫我转让给他,但是市场方不给更改户名,我可以私下和那位老板签协议转让吗?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朋友家人接手一小店面,转让费3万元,农村人没有意识,合同都没签,只有一个转让费收条,经营半月接到拆迁通知,转让费能追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