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间桑拿娱乐场所被公安现场捉获有卖淫的行为,被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时间,并处拾万元罚款处理。请问合法吗?
我现就职于一家美资企业,职位是研发人员。 2007年底因为公司要扩大业务范围, 于是我被委派去美国总公司三个月培训车载天线的设计生产技术。 公司要求我在培训结束后要为公司服务四年, 否则要赔尝公司所出的培训资料费,培训师工资等共7万人民币。 培训协议约定的赔偿方式为契约期前半期(不满两年)离职赔偿公司
部门主管私自进行处罚规定 没有明确的条款明细 就进行50-500不等的现金罚款 补充一句 是部门规定 公司并没有类似的处罚规定 该主管罚款后也没有给予罚款证明 且不公布罚款去向 部分员工罚款将超过月工资的20% 想咨询下是否违法
请问我们正常底薪的60%作为保底工资,4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这样合理吗,还有我们公司进行排名考核,最后一名的只开最低生活保障,这样合法吗?
属大连市派出机构,然行政区的变更上级部门尚未批准,但新公章已使用。按旧的行政机关职能执法公章已变,不可;按新制上级尚未批复,有关部门答复可以继续执法,依据管委会的编制规定和机构职责文件,请问真的可以吗?
请问,现在市场上有一种行业叫“自愿连锁经营业”,是纯资本运作,资金完全通过银行往来,并由银行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这种连锁经营方式是否合法?传销与连锁经营业有什么区别?
请问专家,非法建筑罚款后是否就合法了?非法建筑存不存在期限?非法建筑会不会到一定期限后就不予处理? 我单位2002年按照规划进行建筑生产车间及辅助生产车间,存货仓库一并建立,但存货仓库未进行规划,另外车间后方在生产时应政府部门要求建筑了一些防止粉尘外扬的房屋用于管理粉尘,现在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存货仓库及
甲为一家大单位20余人和所属两家小单位乙、丙各20人共同出资竟拍本单位院内土地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住房建设,分房时,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代表会上提出将甲、乙两单位40余人作为第一序列,丙单位20人为第二序列进行分房,第一序列先选房,第二序列后选房。丙单位业主不同意,业主委员会提出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公投,结果
农村同村民自间的宅基地转让,也经过土地部门的处罚后是否可以认定合法
我10年前与同村民自间有一份协议,他吧宅基地卖给我,我在建房时高陵县土地局也对我进行了处罚,现在我村要进行集齐搬迁,村委会也与我签订了拆迁协议,而转让人又要向我要回他的宅基地,我现在该怎么办呀
今年8月我和甲方【出租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大致:我要购买一辆优惠后裸车价23万的车子,甲方要求我首付7.5万,月供10400,24月,尾款一万,他们包购置税和上牌,为此我共支付334600,而实际整车全部弄好是250000,也就是说我贷款了17.5万,他们是否是高利贷了。车的所有权也是他们的,还款清后再过户给我的。他们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