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1、商品房已交房,但未办理房产证,(该商品房所有业主都未能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首付及还贷都从我父母拿钱还贷,已还四年多,还有几个月全部还完。 3、没想到走到这步,当初未和父母签合同类的证明,每月拿钱时也未打借条。但我每月工资2000,每月还贷要5000多,对方无工作,已有小孩,一家三口不吃不喝也不够还贷款,这是很明显能推定的事实。 咨询事项:1、已收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法院会不会分割?适不适用于司法解释三里未取得或未完全取得所有权房产不分割的条款? 2、根据我实际情况,是否属于父母对自已子女赠与?实际情况是父母出资给我买房,但现在我有何措施可以补救,以形成有效可被法律认定的证据? 此事牵涉家人,关系重大,请老师么多帮忙指点一下,先谢谢了! 问题补充: 1、首付发票及购房合同签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屋只有这两个手续。 2、法院会不考虑实际情况,被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 3、婚姻法解释三里关于未取得或未完全取得所有权房产一般不分割,这包括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吗? 有一个说法是解释三的那个条款指的是继承房产,其它的购买房产不适用,依然会分割,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律师您好: 房产为男方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想了解:1、如若发生离婚,该房产的归属问题。 2、可以通过何种方式,避免女方对于产权的享有。 谢谢……
AB结婚两年,婚姻关系岌岌可危,只是在父母的协调下勉强维系,目前,由A全资买房(双方父母都不参与),期间B懒惰不工作,不仅完全不参与还房贷,还造成各种经济压力,房产证上也只有A一人,请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下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和老婆结婚5年多了,现在我们按揭了套房子,但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需不需要证明首付资金是哪方付的呢?
本人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的时候只给我了付款收据,09年底房产交付,本人交了水电费,物业费入住(现在还保留着当时的物业费收据,水电费收据),开发商迟迟没给办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我今年要结婚了,请问这样的情况,结婚后办理下来的产权,如果出现纠纷,该如何判决,我该留有什么证据呢(物业费
我现在结婚还不到2年,想现在买一套房子,预备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在买房过程中怎样操作才能变成我一个人的财产?请律师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谢谢各位专家律师的解答,如果公正的话,公正费用大概是多少。如果约定的话,应该具体怎么做?
房产由女方父母付一半,另一半有1/3是男方付,其余都是由女方借款,一次付清,女方借的债也由女方还,房产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请问房产是归属女方吗?
我们一家都是外地户籍,我父母在上海没有缴税记录和城保;我和我爱人所有条件都满足,也能公积金贷款。现准备买套二手房,我父母出首付款,公积金贷款40万,其中我贷30万,我爱人贷10万,共同还贷。 请问,此套房产是否共有?若将来婚姻发生变故处置房产时,法律是否支持将我父母支付的首付直接剥离出来还给我父母? 另外
男方在婚前以按揭方式购得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姓名,但实际上是男方父母在还贷款。请问:1.婚后女方是否有义务与男方共同偿还剩余部分贷款?婚姻法是否有硬性规定?2.婚后该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该套房产如何分配?3.若女方在婚前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得一套住房,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
婚前男方父母交的房子定金50%,婚后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40%公积金贷款,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男方一个人名字,请问如果离婚时房产怎样算?夫妻共同还是根据比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