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婚后归属界定问题
你好,对于婚前财产问题可以参照我国《新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参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这些法律法规不能解答你的问题,你可以上//***.org网站找王利云律师进行电话或者QQ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答复:根据新《婚姻法》,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属男方,女方仅就婚后偿还贷款部分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
如果没有财产约定,该房产系男方婚前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以这种方式购房系婚前财产,但是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和缴款证明
以结婚登记日为界,登记日前购买的为婚前财产。男方按揭还款用其父母的则与你无关,若用婚后收入还按揭,则而主张分割该部分。对按揭女方无义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