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在拮据上写明每个月收多少利息,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就是如果有抵押的话,到借款期限了,我是不是就拥有抵押物品的所以权或使用权? 比如有朋友跟我借10万元 借据上写明每个月利息8000, 这样的借据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几年前办企业向以公司名义向XX借了4.5万,借款没有公司盖章只有他的签字,结果会计去拿钱时有开了张收据。造成有2张借据了,几年后公司倒闭了,法院判他还了2万多块,他也没有拿回以前手写的借据,结果现在那个人居然拿着以前的借据又要起诉他还钱,说他没还钱,还说开始的那个借据是个人借款。还开口要还2
有一朋友打算从我这借款30W,用他婚前自有房产做抵押,可该处房产已在银行贷款,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需要到公证局做哪些公证呢,还有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来给我以保障我自己合法的利义! 房产价值132万,在银行贷款80多万,这样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我(甲方)出租出去的门面已到期,但在合同中提到“门面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将存货转给第三方经营,但乙方存货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我现在想知道第三方是不是必须要接乙方的存货,否则乙方到期也可以不搬走。同意是必须的意思吗?
一笔借款有保证人,另一笔借款有抵押担保,都到期,能否一并起诉
一笔借款有保证人,另一笔借款有抵押担保,都到期,能否一并起诉债务人、保证人和抵押人?
我于三年前通过某担保公司在北京银行贷款购买私家车一辆,当时向担保公司交纳2000元的担保费。 今年贷款已全部还清,但是在办理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时遇到了问题,银行方面在发还了我的车辆登记证后告知去担保公司去办理解压登记,和担保公司联系后被告知,担保合同上要求车主在贷款未还清期间的车辆保险要在该公司购买,但是
我以自己厂子的机器抵押私人借款2万元,当事人已经上诉,执行局没出证明可以执行的时候当事人私自带人将我厂子所有机器拉走,包括没抵押的机器。而且我抵押的机器的价值超出借款额,事情过去两年了,当事人没经过法院、可物价局的打价已经私自将机器卖掉。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借款人用集资建房的房产(私人财产)抵押我借给的资金,签了协议,到期不归还就转让房产,房产证在我这里。现在协议到期,但对方不归还借款,我想收他的房子。但集资建房的房产现在还不能过户。我想问一下如果借款人重新补办房产证,我们签的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益?借款人既不转让房产也不归还贷款,我该怎么办? 注明:借
你好!我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我公司的车辆被租车人李某以四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一个专业买卖二手车的黄某,然后逃逸。我已经在当地报了案。但黄某在知道手中的抵押车辆是租赁公司的后,把车上的GPS卫星定位拆除,将车藏匿,并打电话叫我拿钱去赎车,也不愿意报案,我多次要求他还车未果。请问黄某这种属于侵占吗?如果不属
有某人用房产抵押要向我借钱,有房产证,我要求去房产局办抵押手续,合同还约定到期如我收不到借款,可直接将房产过户给我,并且要办合同公证,请问这些手续能保障万一我收不回借款时拿到那套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