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在安徽蚌埠的一所大学教书,2006年6月由于工作调动去了广东的某市现在的单位要求我把2006年前的社保费补齐。我问过原学校的同事,说蚌埠市社保局有账号但是没钱。怎么办?难道2006年6月前的社保费全都要个人承担,好像不合理吧但要怎么办??能否有人帮解决在?? 我2001年在安徽蚌埠的一所大学教书,2006年6月由于
1、该员工是外地户口,在老家做的一个**手术,需要休息一个月,是该地区三甲医院开的假条,也有病例什么的。算有效吗??这个员工的岗位挺重要的,一个月不上班公司有很多事情都不能进行,老板为了节约开支又不愿意放两个人在这个岗位。。。 2、女员工进公司半年后怀孕了,公司要求提交结婚证等才给产假。但她交来的结婚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女朋友在一个厂里做销售内勤26个月了,进厂时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是2010年9月-2011年9月的,但是从进厂到现在一直在这个厂上班至今,2011年也没有补签劳务合同,每个月的工资表里面都有她的签名,在财务上。从进厂至今厂里没有给她缴纳过任何的社保费用,我女朋友现在要辞职,想请问一下该怎么处理?
我在以前那个公司一直在交社保,这个月请假了但是没有离职。目前又找到了另外一个公司上班,强制性的要求交社保,两公司不在一个省。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在新公司交社保呢。
我1月份进公司,公司没有买社保从6月份了才开始给我买的而且费用全部是我自己工资里面扣除的,我现在怀孕5个多月了到生产时候生育保险没满一年,现在生育保险不能报销,要1月份工资给我开始买了到我生娃娃就有一年多,请问现在不能报销生育保险是否能要求公司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