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证的赠与协议与未公证遗嘱冲突,以什么为准?(赠与协议先写,遗嘱后写)
我家有四口人爸爸、我、继母和继母的女儿,现有两套房,房产证上都是父亲的名字,全家人同意去做遗嘱公证,百年以后,一套给我,一套给我妹妹,为防止继母和父亲离婚,我和父亲又去办了赠与公证,把其中的一套赠与给我,但先不办过户,如果他俩离婚,我和父亲就在他们离婚前把赠与我的房产证名字改成我的,如果不离婚,赠与
04年我的房子拆迁,05年我的亲戚依据房产置换协议与我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没有把与我的口头约定写在公证书上,公证书的内容只是说把置换后的房子给她,也没有把原房款和拆迁补偿给我,后来不承认之前对我的承诺,也不把原房款给我,2012年直接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所有权确认,现在房产证没有下来,但一直是我的名字,想问一下房
赠与人先有赠与公证,将房产赠与他人,再另写遗嘱,如何确立两公证有效性?
外公外婆10年前去公证处将房产赠与我,出了公证书,当时考虑老人在世,未急着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外婆、外公分别在6、4年前过世。外公去世后大阿姨竟然拿出一张公证过的外公的遗嘱来索取房产,遗嘱是在外婆去世后1年由外公写的。请问,之前外公外婆给我的公证,与这外公的遗嘱哪个有效?这房产权应该如何分配?房子当前我住
几年前公公、婆婆和老公为了能解决住房问题且相互有个照顾,也为了户口能三人一同迁入本市,共同购得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是三人的名字,现房子还在按揭还款中),购房的首付款有中4万是老人筹得的,其余首付款是老公的,余下的欠款由老公向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老公每月银行帐户上支付,之后的房子装修款也是老公支付
你好!我离婚了,并且协议房子要过户给女儿。我需要和我的前夫带什么去公证处公证,因为女儿还小房产证是我
你好!我离婚了,并且协议房子要过户给女儿。我需要和我的前夫带什么去公证处公证,因为女儿还小房产证是我前夫的名字
婚前财产协议书里财产都归女方,但现在女方出轨,自愿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但是哪一份法律文书是有效的呢?
不经公证的自书“房产赠与协议”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能,自书“房产赠与协议”不有意义吗?另外,房产过户手续是在哪办理呀?有说在本地区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有说在当地“房管局”办理,不知该听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