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室内设施配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墙面是否刮大白、厨房卫生间是否贴磁砖,有无面盆、座便器?
我有一间临街平屋已经200多年了,在县城主要大街上。现在的问题是拆迁部门把我的平屋当附属用房安置[1.8]而不是按房屋安置[3.5]
棚户区改造的楼房单元门跟商服车库的距离过近(大约在3米左右),这种拆迁安置情况符合标准么?
我们家拆迁安置是抽签抓楼号,抓到了一个和商服车库(三楼)贴得很近很近的单元,这个距离大约有3米左右,离远看都看不到该单元门,只能看到四楼以上的窗户,我家抽的是五楼,虽然不挡光,但是进出该单元感觉非常憋闷,出门就是墙堵着,而且家有老人,冬天单元门和车库之间有冰流和积雪,造成很大不便,而且存在隐患。我找
本人下岗多年,无房;因此在农村老家与弟弟共同出资以父亲的名义建有住房一栋,已取得许可证。2008年老家征收,拆迁安置,协议补偿一人一半,过渡费也按房屋面积一人一半。今年3月,我弟弟一家已分到安置房,不再有过渡费;而我由于村委会的原因还没有得到安置房(由于我户口不在老家,只能得到父母中的一份),因此村委会
合同上写明可自行选择楼层,当同一楼层同一门牌号被多户选择实行抓阄选择。 从村委得知,4、5楼不可选。 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怎样维权? 有没有相关政府部门可供投诉 或者 类似拆迁监督管理办公室 这样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