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一家县医院做木工做了已经17年了,现在县医院以医院不要用木工为由,想辞退我父亲,合同也还没到期,到2013年的。 还有的是医院十几年来没有给我父亲交社会保险,现在能不能叫他们补交呢?如果想叫他们补交社保有没有时间限制时间,如果想诉讼要经过什么程序呢?现在我父亲是52岁,还没到退休时间。我记得有条劳动法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是不是医院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了呢?能不能详解下,谢谢!!
我是2008年10月1日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于2009年1月1日顺利转正。但是公司到2010年7月才给办理社会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也是在这个时候办理的,但是补交了之前从转正后到现在的个人应缴公积金部分。我问公司社保和医疗怎么补,公司告知我说没有办法补交。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合理么?我该怎么去维权呢
在单位工作3年了,单位一直没给我上保险,再第2年的时候单位让我写了一个自愿不上保险的保证书。我还能索赔吗?我现在还在单位上着班呢?最晚到什么时候就不受法律保护了。谢谢
请问我们打工是经过中介过去的,发工资都属于中介发,保险是厂里交给劳务钱让劳务公司给交的,我们工作一年多都没有交保险钱,请问这个保险钱是不是劳务公司应该退给我们?
我在现单位工作了2年了,工资水平在8000元,但是单位只交5险,不交1金,且应该是按2000元的基数缴纳的,因为每次我个人只扣210元.现由于要调整我的工资河岗位,我觉得违反了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我不同意调整,决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我的劳动保险能不能也能得到赔偿呢?一金能赔偿吗?
您好! 我在2010年五月份在汉庭就职,截止到8月份的时候一直在中山广场店,后来因为工作需要在8月15日至10月25日被内调到北站店,因为北站店是新开的店未给我本人交付五险一金,故离职前要求给本人支付五险一金没给,汉庭内部协调未果,迄今为止未得到任何回复。想申请劳动仲裁,想问问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有没有时间限
我在2010年五月份在汉庭就职,截止到8月份的时候一直在中山广场店,后来因为工作需要在8月15日至10月25日被内调到北站店,因为北站店是新开的店未给我本人交付五险一金,故离职前要求给本人支付五险一金没给,汉庭不给偿付保险,现在我本人没有任何证据,想问问到底该怎么做呢?如果是劳动仲裁胜算把握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