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知青子女,成年后把户口迁到上海姑妈家(使用权房)。当时父辈之间有一个口头约定,说不影响承租人的利益。迁入后曾有三年时间居住在房子里并按市价支付姑妈租金。考虑到自己户口在内居住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支付租金,曾为居住权起诉过姑母(中途撤诉)。现在房子动迁是按面积补偿的,我是不是还可以要求分得一部分利益。
动迁中要离婚如何来分割财产 我们有处房正在动迁,我老公是户主,还有我爸妈 儿子共五个人,在动迁前夫妻关系就开始不好了,我曾经提出离婚,他不肯,我还上诉过,后来又撤诉了,现在他也很明白,其实我在等动迁拿房,我们也分居2年多了,不过还是住一间房,因为住房条件有限,我听说动迁协议签字只要户主签字就行,我怕他
和女方离婚,在离婚诉讼前,女方背着我卖房未遂,被我及时制止。 马上就要宣判,估计是儿子归我,房子归对方,房价的一半折钱给我。 女方无工作,如果宣判后,我怕对方对判决拒不执行,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段折磨,已经离了快2年了。 强制执行会不会拖很久,很麻烦? 要是房子是女方唯一住房,而
我跟我男朋友非广州户口,并且都没有买满三年的社保,但是想尽快在广州买房,因此要借助我男朋友弟弟的女朋友的力量去购房,以下是相信的陈述: A,我男朋友 B,我男朋友弟弟 C,我自己 D,我男朋友弟弟的女朋友 2013.12,AB家里已经在广州购买第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是
母亲在动迁过程中突然意外死亡,家中只有我、家人与她共同生活。我的其它姐弟兄妹们认为,既然母亲已经死亡,母亲产权的房屋应该作为遗产平均分配,并且包括因为动迁而产生的补偿、奖励等所有利益! 求各位律师帮助,谢谢!
您好! 2015年4月 三方购置40万元房产,母亲使用及居住,出资计划(母亲20万 大儿子10万 小儿子10万),因房产是为老母亲养老,母亲说明在百年后继承的两位儿子各分得房产50%,(因小儿子贪图享乐,老母亲比较偏向于小儿子)请问律师在购房过程中按那种流程执行和办理,才能保证按之前约定的分割继承方案执行,并保
我和老伴还有两个女儿户口都在动迁房所在地,目前动迁款已下达,大女儿是承租人,请问动迁补偿款承租人是不是有特殊的权限?是不是要多分些钱给她?
在动迁补偿费分割时,承租人是否有特殊的权限,是否要多占一些份额? 一般情况下,大女儿是承租人,父母和小女儿是共有人,承租人占多少份额合理、合情、合法?
杨浦区动迁,家里内部签过一份动迁利益分割协议,现在觉得不合理
杨浦区动迁,家里内部签过一份动迁利益分割协议,现在觉得不合理,可以反悔上法院打分割利益官司吗?这种情况败诉是不是要承担所有诉讼费呢?
租赁房被动迁,动迁公司给予货币补偿, 由租赁人领取。 租赁房的来源是由租赁人获得。在分配动迁货币时,租赁人是否可以多分,还是租赁人与同住人平分,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