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婚后房产利益如何分割
婚前婚后房产利益如何分割 我跟我男朋友非广州户口,并且都没有买满三年的社保,但是想尽快在广州买房,因此要借助我男朋友弟弟的女朋友的力量去购房,以下是相信的陈述:
A,我男朋友 B,我男朋友弟弟
C,我自己 D,我男朋友弟弟的女朋友
2013.12,AB家里已经在广州购买第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是B(属于婚前房产)
2014年计划在广州买第二套房,如下:
2014.10,AC登记结婚,之后AD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待定,签完之后,在广州购买房产,购买房产之时,BD未婚。
房产证名字:D(以D的名义贷款,属公积金贷款)
首付:A出30万,D出10万
月供:每月大约4500,A要还除去公积金之后剩下的2500,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给D,D公积金有2000/月,D再转账到银行,供房可能需要20年。
Q1,购房之前,AD有必要签协议吗?如何才能保障A的利益?协议内容大概如何写?这份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应?
Q2,购房之后,假如BD不结婚,并且分手了,房产利益如何分割?
Q3,购房之后,BD结婚了,在供房期间,BD离婚,两套房的利益如何分割?
Q4,购房之后,AC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Q5,购房时,能否在房产证上面加A或C的名字?但A和C都没有满足一个条件(即五年内连续买满三年的社保)。如果购房时不能加A和C的名字,那什么时候才能加?加的时候需要什么资格?加一个名字大约需要多少钱?
Q6,购房时,既然不能加A和C的名字,那能否加B的名字?加B名字的话,因为B已经买了第一套房产,那他是否属于二套房?首付是否要给6成?如果是按6成算的话,那就只写D一个人的名字,在这个情况下,购房之后,D的房产证再去加B的名字,是否可以?
Q7,如果第6点可以,即完成购房后,D的房产加了B的名字,那么供房期间,BD离婚,房产利益如何分割?
Q8,如果第6点可以,即完成购房后,D的房产加了B的名字,那么供房期间,AC离婚,房产利益如何分割?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189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4-15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