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于2010年10月购得一处房产,并出租。2012年9月份,租户向我反应卫生间房顶有三处漏水,同时向楼上业主反应。我得知后,找楼上业主协商。楼上业主提议找房地产商和物业解决。房地产商称房屋已经过保修期,不予解决,让我和楼上业主自己协商。楼上业主称早在2011年年底租户就找他反应过漏水情况,而我没有去找物业,所以要求我共同承担整修费用。经我观察,漏水原因属于楼上业主卫生间地面下自来水管破裂,漏水水管为楼上业主装修自改水管,因此我要求楼上业主承担整修费用。 咨询问题: 案例中,我主张楼上业主承担修理费用是否合理?楼上业主所说因为我在早期没有去找物业导致超过保修期限,所以要让我共同承担修正费用,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好!我家房子是2010年交房入住的,装修后就发现有漏水,开发商来修补后没有进行回访,今年暴雨期间我们都不在家,再次漏水导致地板、家具全部变形,墙面全部都有不同程度发霉,现在开发商说我们不在家才导致损失加大,只愿意赔偿20%的损失,请问:他们到底该负多少责任?谢谢!
我家的卫生间的下水管,在楼下天花板下面的那部分,有个三通的接口漏水,造成楼下吊顶用防水石膏板有黄色水渍,楼下找物业,物业说应该由我维修,承担相关费用,房子是2009初交房的,已经过了那个所谓的保修期,物业又认为这部分管道是我家在使用,应该由我来维修,我比较生气地是物业在整个过程中完全不担当,一口咬定那个
我的房子是国有企业单位于2000年修建的,我是2003年买的一套顶楼住房,房顶经常漏水,我和物业公司都出钱维修了一次,但是还是漏水,我准备彻底找专业公司彻底解决一下屋顶漏水的问题,请问:我是该自己出钱还是找物业公司出钱修复漏水的问题?我们每个月缴纳50元的物管费,我的住房面积110平方米。等各位律师解答。
租的房子凌晨一点多水管自来水龙头因老化断掉,后面听到水声起来关了自己的水闸,可是原来流出来的水把楼下的天花板和墙壁浸湿了,这个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搬来与楼下住户共同住了一个月都没事 刚好他们出差一个月回来就漏水了 但我们是租客 房屋本来就有堵塞问题 不知道应该为此承担多少责任
我今年5月入住的新房地暖漏水,我的房子是2010年11月买的现房,我们小区2010年11月是第一次供暖,今年供暖是第三年,请问: (1)我的情况算不算2个供暖期循环内? (2011年11月份损坏过一次,是开发商维修并赔偿的) (2)地暖漏水小区物业(我们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同一集团公司)应程担什么责任? (3)我家4楼,漏水把三楼淹了,
您好,我们家是十八楼,好像是因为暖气漏水漏到十七楼,物业检查后只是说我们家暖气漏水,也不帮助我们找打压暖气的人员,其他的什么也没做让我们自己处理,这样合理吗?他们需要负什么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在住进去2年后,楼下的住户找我,说我卫生间漏水造成他家房顶大片潮湿滴水。但是楼下住户也说到,原房主住时这个现象已经发生了,也就是说是因为原房主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到位或者地下铺的水管出现了问题导致的漏水。我对此事全然不知,如果知道我也不会买他家的二手房的。现在楼下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