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只是同居关系,05年贷款购置一套85平米左右的2居室,当时协议书上说的是房子归女方所有,因为当时关系很僵,我也想尽早离开她,所以我在协议上签字并经法院调解了。要求我配合她过户,可至今一直未过户,其放贷仍然是我的名字在偿还,从分开后,房贷一直是她在偿还,但贷款名字是我的。我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否能够要回来呢???请律师们帮我想想谢谢。
我和男友系婚前以同居关系买房,我舅舅借我们70万,其余60万向银行贷款,我和男友写给我舅舅一张借条,未约定利息,当时为了给自己以还款压力就写了暂定为10年后还款,同时为了保证我舅舅的利益,写有如我舅舅单方面认为我们已无还款能力,则可要求我们变卖该房产以偿还欠款。 现在我们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分手,男方既不
2006年11月为了结婚和男方一起买房,在领证前一两天男方银行首付28万,女方首付2万.银行划款.剩余70多万婚后双方共同还款.2009年底因感情不和离婚.协议说明离婚后由男方还剩余款.目前地段房价200万出头.(保守估计) 1.房产证和当时购房合同上均有男女双方名字. 2.之前第一次离婚开庭,法庭上对婚前首付房款有争议.女方认
两人是男女同居关系,因男方自愿将支金转入女方帐户,女方借此而买房,个人拥有房产,后因男方跟女方吵架分手,经男方朋友的劝说,心理不平衡,借此起诉女方因不当得利而拥有房产。请问,对此案有何见解,不当得利是否成立? 如果不成立,对方又会因什么案例来起诉?什么情况下,女方需返还房产,如果返还是全额返还,还是
1.同居时彼此一无所有. 2.彼此都是未婚. 3.同居期间没有签"同居协议" 4.无子女 5.同居期间大的支出费用男方出,小支出女方出.{女方无证据.男方不知是否有证据) 6.同居期间谈到结婚。男方给了礼金,(1)一部分现金(2)男方同意下女方去银行转帐一部分(3)男方名字租房,女方收的租金 7.现男方要求婚前共同财产买房,
男女双方2005年同居,生有一子,在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又购房合同注明房子归二人共有财产。现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要求分割财产,请问男方可以起诉卖房子分割吗?法院会判决准予卖房子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涉事双方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 问题: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如果男子起诉女方犯重
我和女方结婚时因我年龄不够,没领结婚证。其共同生活一年,给女方一直在看病,其花费有4万多元,病看好并复查回来后,没过几天提出不和而我过了,并无故离家出走。 请问我先在起诉她,能追回我的礼金、酒席及看病的其他花费吗、 总计共花费13多万。 总花费不含看病的。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