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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解除婚姻关系以后的房产纠纷

解除婚姻关系以后的房产纠纷 2006年11月为了结婚和男方一起买房,在领证前一两天男方银行首付28万,女方首付2万.银行划款.剩余70多万婚后双方共同还款.2009年底因感情不和离婚.协议说明离婚后由男方还剩余款.目前地段房价200万出头.(保守估计)

1.房产证和当时购房合同上均有男女双方名字.

2.之前第一次离婚开庭,法庭上对婚前首付房款有争议.女方认为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上有女方名字,产权应该一人一半,当时以结婚为目的,男女方均自愿一起购房.应算赠与.(但由于是第一次起诉,普陀法院以调节为主.)去年静安区法院有相同案例,男方付款,并且在还没有结婚就分手的情况下,以两个自然人和赠与的关系.判定房产各半.

3.目前已经和男方脱离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目前房子男方住着.离婚后沟通过,女方按照市场价付男方一半房款,或者男方要房子付钱给女方,就不用走法院这条路.目前男方没钱给也不给房.女方实在没有耐心等了.

4女方最终目的,房款一人一半.
说明:之前咨询过,由于部分律师经验和见解各有不同.目前想找一位经验丰富资历较深负责任的律师全权代理本官司.(诚意委托,尽快起诉)
联系方式:邮箱MSN:crystal04530453@hotmail.com          
QQ:735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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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ysta……(上海)
提问时间:2010-03-1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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