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不与员工签用工合同,或无辜辞退。我说的是单位食堂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岗位是(总经理司机)2012年的8月8号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到2013年的2月7日,截至2013年的11月27日(今天)用工单位通知我告诉我公司要裁员就把我开了,(且原因根本没得到证实)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我,请问:我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单位改革,要辞退员工,可是合同没到期,是否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补偿
单位改革,要辞退员工,可是合同没到期,是否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补偿,是多少呢?谢谢
请问,员工没有签合同,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请问,员工没有签合同,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合同内容,,而且我们并不是在工作单位企业实习员工
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合同内容,,而且我们并不是在工作单位企业实习员工,成了中介公司的员工,,,这合法吗
员工和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一定需要鉴定机关比如劳动局盖章,才能
员工和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一定需要鉴定机关比如劳动局盖章,才能生效么?合同上只有企业和员工双方签字盖章没有法律效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