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在安徽蚌埠的一所大学教书,2006年6月由于工作调动去了广东的某市现在的单位要求我把2006年前的社保费补齐。我问过原学校的同事,说蚌埠市社保局有账号但是没钱。怎么办?难道2006年6月前的社保费全都要个人承担,好像不合理吧但要怎么办??能否有人帮解决在??
我2001年在安徽蚌埠的一所大学教书,2006年6月由于工作调动去了广东的某市现在的单位已经帮我把2006年前的社保费补齐共8千多元。但是这笔8千多的社保费我必须要还给现在的单位。我问过原学校的同事,说蚌埠市社保局有账号但是没钱。他们说转不转都没意义。怎么办?难道2006年6月前的社保费全都要个人承担,好像不合理吧但要怎么办??能否有人帮解决在??
公务员被辞退后其社保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原单位是否应该补缴! 90年参加工作,2010年被单位辞退,20余的社保没有缴纳,如何认定,如何办理社保,原单位是否应该补缴社保,否则剥夺了我的社保权利!
父亲教师去逝后母亲没有工作应有416元/每月的小老保,但是母亲(66岁)已交了社保(每年交5300元还要交2年才能享受领退休金)和医保。财政局社保的人说二者只能选择一个。因为你交社保就证明你有资金来源,不能享受“小老保”(遗属困难补助)我说是儿女凑钱给交的,享不享受与儿女经济条件有关么?请问一下1.母亲能否先领2年
我已经在湖南常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二年零五个月了,最近所里跟其他老职员交社保,我问了一下交社保的同事,我的社保今年交不交,她告诉我,有个老板说,我们事务所办社保申请很麻烦,而且要满三年才能交社保,说明年再给我交,我想请问一下有没有这样的事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2012年8月21日入职,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两个月,在试用期内,由于本人身体出现状况,需要做手术,医生已经开出住证明,手术时间为本月底,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提出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适合此工作。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都知道我要做手术,才想着法给我解除掉。而且我也提前一周跟我们部
公司说过了3个月适用期给缴保险,但说不好缴,延迟了好几个月才缴,现在终于缴了。保险全额全部从工资里扣除,这样合理吗?(现在我的工资是未缴保险3000元,但签的劳动合同是基本工资是1200元,现在扣除保险800来元后工资为2200元),还是签的合同存在问题。请律师们给予详细的解答,非常谢谢!
我2001年在安徽蚌埠的一所大学教书,2006年6月由于工作调动去了广东的某市现在的单位要求我把2006年前的社保费补齐。我问过原学校的同事,说蚌埠市社保局有账号但是没钱。怎么办?难道2006年6月前的社保费全都要个人承担,好像不合理吧但要怎么办??能否有人帮解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