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金苹果家园的业主,我们这个物业是业主委员会聘请的半年了。首先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现在我们接到物业的律师函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应缴物业费436.10元,程控等60元滞纳金312.54元。这个单子是5月24日早上起来发现贴在门上的请问为什么会有这个滞纳金他是怎么算的
两个问题 1物业将小区路边划为车位并收费是否合理?我们小区没有停车场,物业把小区的路边划上线然后跟业主收费,这合理吗?小区的路面不都归业主所有吗?为什么还要跟业主单收费? 2物业每年年初就摧交物业费,这属于预交物业费吧?这是合理吗?关键我们小区物业办事不利,门坏了一年推脱没材料不修,在我威胁不交物业
物业公司向居民额外收取施工费是否合理(正常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
通知 小区业主: 由于本小区上水主干线老化,现已出现渗漏,如不及时更换易 出现跑水事故。经与XX供水公司协商,须在XX 不行道和XX车行道各挖一个10米长, 0.8米宽,3.5米深沟安装更换入户管线。工程预算4万余元。因小区维修基金未全 圆交纳,尚不能启用。需要本小区住户平摊此费用,收
本人于08年7月欠交行信用卡三千七百多元《额度四千》,民生欠两千七百多元《额度三千》,最近还款时发现交行的三千七百多已经欠款达到四千两百多,本人已还清。另民生银行的两千七百多居然变成了七千多元,令本人疑惑的是两家不同的银行,欠款较少的一家银行产生的利息反而比欠款多的一家银行高出那么多。同样是一年多的时
我是长春金苹果家园的业主今天早上在门口发现律师函上面写着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拖欠他们物业费436.10元程控灯电费60元,滞纳金312.54元,我想请为上述费用是否合理
因我们是商场经营户,电费都是交给物业,有物业代收代缴的。但是我们从未拖欠电费。物业以停电的方式来威胁交物业费。请问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法规来说明这一问题? 谢谢。
我与一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每月2800元,约定一次性预付一年的房租,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只付了17970元的房租,也就是付到了今年8月中旬的样子。现发现该公司已搬走,拖欠四个多月的房租,打电话一直找各种借口,还说你去法院起诉。 当初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按年租金10%支付违约金,就是3360
昨晚由于航班晚点,我于今天零晨1:00到家。到家进入园区时发现小区门锁坏掉,不用刷卡任何人可以随便进入。进入小区后看见两个类似民工的人也先后进入小区,由于今天家里也没人,所以只能一个人上楼,但由于夜深加上这两人衣着等让我有些怀疑并心生害怕之意。我随后等这两个人分别走向不同的楼号消失后我才自己回到自己家
律师:您好! 我2007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开始装修,到07年6月份发现楼上炒菜我家厨房全是油烟味,要是楼上炒辣的小孩子(5岁)熏的够呛,查找原因是楼上的楼上把烟道改了(当时还在装修),马上向物业反映,物业回答已经让他们改了,(态度相当不耐烦)。大概过了一个月(因为刚装修好没住),发现还是老样子,和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