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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求交滞纳金比物业费多3倍
物业要求交滞纳金比物业费多3倍 律师:您好!
我2007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开始装修,到07年6月份发现楼上炒菜我家厨房全是油烟味,要是楼上炒辣的小孩子(5岁)熏的够呛,查找原因是楼上的楼上把烟道改了(当时还在装修),马上向物业反映,物业回答已经让他们改了,(态度相当不耐烦)。大概过了一个月(因为刚装修好没住),发现还是老样子,和楼上的业主再次向物业反映,回答是他们会处理的。大概又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有改过来,再次去物业,物业的回答是要人性化管理(不能强行要求他们把烟道改过来),真不知道他们物业对人性化是这样理解的,还让我们自己走法律途径。去了三次物业,他们就是想推卸责任。后来是我们自己反映到政府部门,到08年6月份烟道才改过来。由于长达一年的油烟刺激房子被熏坏不说,关键是小孩子被熏的得了过敏性鼻炎。本想打算和物业去交涉,结果08年7月份换了物业。(在07年1月到08年6月期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交物业费。)
新的物业来了以后,到08年底时通过短信让我们交物业费,从06年10月份开始交,(06年的物业费应该是前业主交的)本以为新来的物业跟前物业没有关系,这样一来,他们有收前物业费的权利,那当然也要负前物业的责任,所以一直拒交物业费。从08年7月到现在物业公司两次拒绝暂存快递。现在物业发来律师函,说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交2006年10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3675.57元,滞纳金10964.75元。
请问一下律师:1。2006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的物业费应该由前业主交,还是由我们交?
2。楼上的楼上改烟道物业有没有责任?
3。新物业是否能收前物业的物业费?
4。我们与前物业没有订合同,与新物业也没有订合同,收滞纳金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千百度的(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0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