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生产橱柜,今年初和另一家公司合作,在上海一家大卖场中对方的店铺内,约定我给对方店里出样品,样品费按八折结算,以后有订单时按每单金额的10%返还对方样品费,直到返还完为止,最终样品的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合同规定:合作期对方只能经营我方的橱柜,不得经销任何其他方的同类产品,我方也不得在该大卖场中与任何其他店铺合作,合同期为三年。今年十月,对方想在店里再上样品,以我方给的报价高为理由(只是初步报价),单方违约,从其他工厂定做样品并已经上样,停止给我方订单,已经安装完工的一套橱柜拒绝付款(未付分文),从年初至今对方只下给我方三套橱柜订单,金额不过三万多点(有一套还没付一分钱),年初样品费打过八折后就花了三万,而返还给对方的样品费已经返了6100元(把去年做的三套橱柜也给返了),店里平时使用的样本都是我公司出的,样本图册费就花了三千多元。如今对方严重违约,按合同规定如果对方违约,样品费是要求按五倍赔偿我方的,想咨询一下这个官司如何打?
我与朋友合伙开了机械制造企业,在无锡注册的。原先约定不管各自的资金是从多少个朋友借来的,各自的朋友都不准进入公司参与经营。现因朋友违约,让其哥哥到公司任职并直接参与管理,而且享有实质股权。我严词拒绝,但朋友说如果不让其哥哥参与管理且享有实质股权,那么她哥哥就会将已投入的资金撤走。 我打算放弃与朋友的
准备起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某工厂为我们代工生产某款产品,我们要求其不能私自对外销售该产品及直接接触我公司客户等,如违约该以什么方式或者有哪些条款追究其责任为佳?每一条款后都注明违约将如何如何是否合适?
我方与买房于8月19日签订合同要求在9月20以前完成过户,由于买房为二套房想走关系到银行办理一套房,至9月27日仍未银行确认能放款,未审税,如对方愿筹钱全款付清完成交易也在10月20日以后,我方能否要求这一个月的违约金? 另我们的合同违约使用的是,条款如下: 第九条 乙方(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
我方与买房于8月19日签订合同要求在9月20以前完成过户,由于买房为二套房想走关系到银行办理一套房,至9月27日仍未银行确认能放款,未审税,如对方愿筹钱全款付清完成交易也在10月20日以后,我方能否要求这一个月的违约金? 另我们的合同违约使用的是,条款如下: 第九条 乙方(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
我6月底通过中介,与业主签了三方购房合同。签的是公积金+商业按揭贷款购房,并为业主垫资赎契。由于银行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才能审批房贷,在提交资料期间,业主方以出差为由,一直未提供相关资料,最终于9月初才将所有资料交给按揭公司。 银行和公积金收齐资料后审批的流程大概要1个月,现在业主方表示整个交易
我在中介看中一套房子,交了5000元在中介,中介只写了一个收条,没写明违约如何,请问这样能向卖方索要
我在中介看中一套房子,交了5000元在中介,中介只写了一个收条,没写明违约如何,请问这样能向卖方索要违约金吗?
我去年上了一个公安的当,他当时打着和我合作做生意的名目向我进行了投资,但不到一年就要本金并说这钱是借别人的有利息,在此之前我多次要求签合作协议,对方都不答应,去年九月到现在我已经付了很多钱,以远无超过了本金,但他还是不罢休,去年年底还哄骗我打了一个300000的欠条,这其中利息就有180000多,由于条子上没注
由于买方不具有买房资格,二手房暂时无法交易。卖方急用钱,否则告买方违约,如何办理先付房款,以后过户可
本人买房前向中介出具了所有买房的相关资料,中介说具备资格。但到房管局过户的时候被告知不具备购房资格。4个月后本人具备买房资格,如何经过公证和房管局办理手续,先将房款通过监管付给房主,而后等我有资格后再过户,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