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私闯民宅殴打未成年人未遂(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受到轻微伤),打人的凶手应如何处置?
经过:凶手组织5人于11月1日晚9:00点闯入邻居家殴打其15岁的孩子,后被孩子的父母拦住而无法进入孩子的房间(孩子学习时,习惯性的会关上门),其父母被打成轻微伤,通过110报警和现场手机拍摄收集证据等动作,凶手们迅速撤离被害人得住宅,到现在参与殴打的凶手未受到任何问询与处置,事发110报案已42小时,被害人到派出所
2011年11月1日晚9点,舟山市定海区某街道公务员唐某组织社会上不法分子5人,闯入民宅(同楼道的606室)进行殴打,在被害人拨打110后开始逃窜,丢下的话是"你们竟敢得罪我306",另一打手逃窜时丢下的话也是“你们竟敢得罪我306”. 被害人家住6楼,因2楼的水管擅自改道而导致水管堵塞,3楼(打人的组织者)的水管冒水,因6楼的
6点左右我的对门在门口大骂三次。我便询问原因。结果他一家四口冲到我家。对我进行殴打。往我肚子上踢了六七脚,在头上胡了好几下子。我报了警。上了医院。住了7天。现在一直没有处理
老年人在神志清醒时制定一个监护人可以吗?需要公证吗?具体什么手续?
老母已经年过八旬了,有5个子女,父亲已经去世,现在老母在一家老年护理中心,她想在脑子清醒时为自己指定一个监护人,可以吗?需要公证吗?具体什么手续?那么关于母亲去世后的财产具体该怎么分配?
集体殴打致头部身体多处受伤,改如何追究其责任及如何赔付等相关问题?
我媳妇在值夜班时间里,被她们公司四五个女同事拉到马路边进行集体殴打,致头部破裂缝了两针,脸颊肿胀严重,身体多处瘀伤,现在还住在医院里,所以费用都自己垫付着?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打人者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公司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事发第二天才报警的,打人者至今没来看伤者一次。
我和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生事故,言语上发生冲突,进而被对方殴打,后来我报警并留下证明人电话,警察来后经劝解我们双方写下和解协议,并在协议上注明受伤者的一切费用都由伤人者支付。随后协议一式3份公安局一份,伤人者和受伤者一份,随后对方带我去看病,后来伤情不大只是我颈椎病加重了 修养十天后本来想和对方商议赔偿事宜惨遭对
我跟我小舅子在家里,因为小舅子与对门的老头老太发生口角,但是最终我们关门不予对方理会,然而对方老头老太叫来家里的儿子亲戚踢门入室殴打我们,导致我牙齿脱落一颗,另外三颗牙齿松动,我小舅子轻微脑震荡加面部多处瘀伤,派出所叫我们自己先行垫付医药费看病,然后带走殴打我们的人,接下来再处理,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走
某人因个人工作能力差,工作岗位被调整,因降职降薪,此人心中不满,遂挑唆员工进行罢工及闹事。 请问,对这样的人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