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济宁市嘉祥县祥和小区的业主,按购房合同规定原本于今年10月1日交房,可开发商至今未能交房。关于违约金,开发商说有一个缓冲期一个月不算违约。另,接开发商通知即将交房但需要交纳燃气开口费3000,暖气开口费每平方30等费用。 请问开发商关于违约金的解释是否合理,以及各项开口费是否合法。 谢谢!
律师好!我是重庆市忠县的,在2007年10月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约定2008年12月1日前交房。到现在为止,开发商也没能交房。整栋楼都是这样。所有业主已经在开发商交流过几次,都采用了拖得方式来敷衍我们。前几天,开发商老总,建委相关人员等跟业主交流了,他找借口来推脱延迟交房的责任,并不支付违约金
是不是只要延期交证开发商就要赔违约金 我们小区也已经交房,按重庆市的格式合同15条规定:如因甲方的原因,交房后2个月不能办证,甲方赔违约金。平心而论两个月能办下证确实是理论时间,开发商已经很认真在办,这点我们业主是看见的。后来我们知道在测量上就花了4个月的时间,确实开发商没耽误,一步一步到有送件的资料,
我于2008年10月份在重庆一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合同签订于2009年10月28日交房,时至今日也没收到接房通知。我于2010年2月1日电话咨询其售楼部,售楼部人员告诉我现在可以接房了,2010年2月2日我前去开发商处接房,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开发商财务提供了一份帐款清单,其中的违约金赔偿数额明显不对,只赔付从2009年10月28日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
你好,我们于09年5月份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办理好了贷款,7月开始还贷;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010年4月30日之前,现在都5月了,他们还没有交房,说交房日期延迟至6月30日,找各种理由推托不愿意支付违约金,一会说是打地基的时候下雨,一会说是房管局不来验收等等原因推托,我们签合同的时候1、2号楼都建起2层了,根本
房屋销售合同中交房日期为2009/12/30,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前去交涉,对方回答总会交房的,这让我们等到何时啊!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利?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到时我会拿到这笔违约金吗?
开发商为逃避违约金的给付趁业主更名瞒着对方更换合同条款合法吗?
律师: 您好! 由于开发商的欺骗使我权益受损拿不到违约金,本人和开发商签的是预售合同,后因更名开发商把我的预售合同给撤销了,说大产证下来必须签出售合同,在签的时候他承诺和原先预售合同条款是一样的,当时我要看合同,他却不让我看,还不让我带回家,只是让我核对一下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是否有错误,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是在江苏省吴江市的,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7/12/2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0.3,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啊?
我在金东区“东城雅苑”买了一套预售房,合同上写着是10年10月分交房的.现在已经11月分了小区里的基础设施都没弄好。他们就要交付了,我们不同意接房。要求他们把基础设施弄好再交付,并按合同给我们违约金。他们拒绝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于2007年4月份购买了南京市阳光聚宝山庄的一栋房屋,当时合同上规定2007年7月25日交房,但我在2007年7月15日收到开发商寄给我的一封信,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在我2007年9月25日拿到房子之后,就多次像开发商询问违约金赔付的问题,但开发商总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