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买受人依法交了税,还受不到法律支持!法院查封应在过户前就查封;房管部门受理了,证明以前产权清楚的,法律应该从实际考虑!这样才能减少买受人损失!
我买了一处房屋,在未进行房屋过户的情况下,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房款,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过户的情况下,我是否已经是这所房屋的主人
咨询律师:我是二手房卖方,与中介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只有“资金监管”一项有具体日期如2010年9月10日,其他时间,包括,银行放款,房产过户日期都没有明确写明,都按照/来代替。因此对银行,买方,及中介都不存在任何约束。目前因中介服务不到位,买方很有意见不愿意在过户前支付所有佣金(只愿意支付其中的80%,
我买了二手房,和卖方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写好五年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并且有双方还有担保人的签字画押,同时卖方也把房屋所有的证件也交给我了,请问这个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我想五年后再过户,这样可以吗。
我准备购买一套平房,该房子有土地证但没有房产证,而且土地证的名字和出售该房子的人系父子关系,这套房子现在面临开发,开发商答应把房产证办成我的名字,但房子要2年后才可交工,您说这样的房子我能买吗,如果买了受法律保护吗?
我想在我们老家买一套无证的房子,应该跟房主怎么交易才能受法律保护,不会有后顾之忧。 最好能把步骤和需要做什么写的详细一点。谢谢
我从二手房东手里租了房子,目前他与房东的合同到期了,他想与房东续签,再租给我,我想直接和房东签约,请问谁更有优先权?
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有证在手,想在房子满5年再过户。私下和卖方签了房屋转让协议,没有去公证,但有证明人。现在的卖家也不是原房主,他也是私下交易买来的房子,也没办过户,现在房产证名也是原房主的姓名。我想问在未办过户的情况下怎么签订协议才能保证我受到法律保护?主要注重哪方面?最好有正规的二手房转让协议
二手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有时到房管部门登记、买受确实依法交了税,在办理过程中确被法院查封;第三人已经支付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条还比较公平的,用物权法来说产权没有过户多可以查封,法律是应该全国通用的吧!物权法只能限制城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