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某公司有贸易往来,我公司根据某公司的订单供货,根据双方的约定,还款方式为月结,即每个月的货款应在下个月的30号之前还清。现在某公司8月份欠我公司货款75277.18元,9月份欠款82305.8元,10月份欠款48382.3元,现在我公司想起诉,我想问这个欠款利息怎么算,具体是多少钱?我知道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算,但是利率的确切数字是多少不清楚,请大家帮忙。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6条“按承包人提交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方审批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到本工程总价款的95%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现在发包方还欠承包方工程价款3045471.84元已经6年了。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3、33.3条的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本人于2年多前被人借走10万块钱..欠条标明月利息2分计算. 由于欠债方一直在赖帐不想还钱.. 本人前4个月已起诉法院. 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连本带利2年共计14.8万整) 但是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前后拖拖拉拉又过了3-4个月! 我想问我只把利息计算到4个月前,现在超了4个月的利息8千元左右.. 法院能否把这笔 利息计算进来呀?
法院已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已把对方工资账户查封。请问债务款项是否计算利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利息?是按活期利率算还是定期利息算?对方要求留生活费,现在有没有具体标准?
政府附属单位部门欠我30万,说好2011年7月前还清,请问逾期不还时,我现在签按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还是签欠4倍的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我,签那一个好?为什么?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广发行信用卡,信用额度4000元(真情卡金卡),2004年透支,现在大概要还多少钱?哪些钱可以合法减免(比如滞纳钱等)?谢谢!
李老师:您好! 我是济南市高新区某企业员工,2009年8月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12年7月到期,期间公司委派我外出培训、开会多次,根据费用和公司签订几次劳动合同变更书,目前又续签三年,至2015年7月。 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我想提出辞职,故请教李老师,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