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今年4月份,在五金厂上班的时候,将左手无名指弄伤,现在已康复出院,刚做完鉴定快一个月了,伤残等级为10级,(无名指现在不能伸直,始终处于弯曲状态) 事件当前进展:社保局给出的结果赔偿7个月的基本工资2530*7=17710元,要求公司方赔偿4个月的基本工资2530*4=10120元 需要你的求助:1.整个赔偿是否完整,合法,2.公司方的赔偿该如何进行,(还有没有其它的补偿等)
对方说要求以后4个月的看病费用,以及车辆损失的费用,误工费等。协商不果。这一两天我的父母去和对方谈谈。 我想问的是:如果要求对方起诉我,那么法院判下来的金额是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产生的差价由我出?如果私了自己太倒霉了。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和婆婆公公住在一起,到现在已经16年了,他父母已经80多岁了,一直是我们照顾,不管是人力还是财力,最近他爸妈相继得病,他有六个姐姐,都想分财产,请问这财产怎么分才合法?
单位在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写明:“公司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员工在签订本合同前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员工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即表示已全面了解并同意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公司承诺:工作期间,员工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员工则同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但事
麻烦请问各位律师: 1、劳动合同的最后一页有员工的签字,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骑缝也是盖的合同专用章,并无公司法人签字,也没加盖法人人名章,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2、劳动合同中所说的合同附件并未附在合同后面,所以也没有随合同一起加盖骑缝章,也没有签字,此附件是否有效? 3、未签合同的时间已过一年,但确实
各位律师好,单位以工作能力不行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想让我主动辞职,我没有同意; 后来单位对我进行口头辞退通知,我向单位索要辞退通知书,现单位找律师起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要求律师出面与我签字,协议上写明因我工作能力欠缺,与我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我并不认同我欠缺工作能力,请问这份
各位律师好,公司已给我出具"离职证明",并且已经进行了工作交接,签署的是"离职人员物品交接表",现公司以仅签署了"物品交接表",并非是"工作交接表"为由告知交接未完成,不为我转保险,请问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单位以我上班喝酒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将我辞退这种情况下不知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我在该单位工作了12年
你好!我是在五金厂上班,在上班期间不小心左手无名指被冲床弄成粉碎性骨折,现在还在医疗中,医生说等出院了再可以做伤残定,现在医药费是公司出的,请问接下来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该怎么申请?谢谢!
本人今年32周岁,女,常熟人,在公司工作2个月就出交通意外(上班途中),第一个月公司规定保底工资2200(12小时工作时间),第二个月我计时+计件+绩效工资+加班工资=3600多,第三个月就出工伤了,休息了3个月(骨折),现在劳动能力下来10级,请各位律师帮我了列表详细计算清单,谢谢 公司交了5险,望各位好心的律师帮我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