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3年)和培训协议(上面写培训费用2万),之后被派到一家IT公司培训软件开发,得知培训费用只有6千。签合同时公司说等4个月培训完给我们安排工作,说公司属于国企项目很多,到时可自由选择。可现在我们培训完了居然说项目组人员饱和,只有一家有职位空缺,职位还不属于软件开发类,且加班特别多,没有任何补助。我们的合同上写加班依项目组而定,可倒休或有加班费。请问公司是否够成欺诈,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否仍需按照培训协议承担所有费用?
公司在2008年10月下旬宣布解散部门,但是她在8月与我续签了新的合同(3年),8月之前公司就已经决定要解散部门了,只是没有发出消息,那么我在不知道公司有这项决议的前提下签了合同,那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以提出何种赔偿呢? 8月之前公司只是有解散部门的提议,但没有把这个决定宣布出来,既然这样,他
我家宽带因故断线,28号早上九点拨打10000号报修,收到短信回复29号下午有师傅来维修,可是29号下午我打师傅电话其未接,也未见其来来维修。晚上突然想起此套餐有免费送的WIFI无线上网30小时,就用手机与电脑相连上网,从21点到零点。30号师傅来维修,但未修好,30晚上20点我们同样的方法上网到零点。第二天即7月1号师傅来
同事向领导散布虚假信息称我盗窃公司数十万货品,是否构成诽谤罪?
一位同事因工作表现不佳被单位开除,但怀疑是我与另一名员工向上反映情况所致,因此报复,给领导发去邮件说,单位有数十万产品失窃是我与另一名员工私自倒卖了,但公司已派人盘点核实,并无货品缺失,请问他这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我的人格,破坏我的名誉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可以如何处罚?我该如何处理
我于2011年11月办理了3兆宽带包月服务,月费用89元,今年5月我发现电信公司给我的网络带宽不够,只有2兆(我以前用的是2兆,月费用69元),电信公司也承认他们没有给够,说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但是这个失误时间长达半年,还是我自己发现的,这说明半年时间我掏的事3兆的费用,其实享受的只有2兆的服务,请问电信公司的行
公司原有从事产品研发的分支机构-研究院,今年因需要,研究院从公司分立出来,成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现研究院从原公司分立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现有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研究院继续履行
已婚女子和一未婚男子谈恋爱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欺诈(女子答应该男子会离婚,但将近5年未兑换承诺)
客户请原公司的离职人员进行系统维护,是否对原公司的知识构成侵权?
1、在公司做软件实施,合同期到,离职(公司没有其它说明)。 2、客户认同个人的能力,请帮忙维护系统。 3、帮客户维护系统。 (注明:所维护的内容都是在公司卖给客户的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因为不是开发人员,没有看过公司的程序原代码。) 4、公司现在不让维护,说是涉及知识产权。 5、请回复!这样的维护,公司是
我在一家上海公司工作,当时招聘我们的时候告诉我们上2休2,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交通费用会报销,前两个月薪金4000元(无奖金),第三月开始2200远底薪加奖金。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我们从9月1日开始计算薪金,公司没有给我们合同,直接扣押。9月1日至9月10日公司安排我们休假,11日开始工作,每天工作9-14小时,由
甲欠乙二千元,有书面欠条,欠条有明确还款日期,有甲的签字和手印。甲逾期未还,经乙多次讨还未果,开始甲找借口拖延,后来干脆不理睬。请问乙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