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租赁有一个商铺,租赁保证金交了12万元。因故承包给陈某经营,陈某交纳有12万元的承包保证金,并每两个月缴纳一次承包费,费用为70400元,现陈某欠了70400元的承包金没给,人有联系不上,店铺却还在经营,特咨询一下如何合法地收回铺面,并起诉法院追回欠缴地承包费用(70400).
我的商铺于三年前出租给对方,并于2011年7月22日到期,到期前三个月,我通知对方要涨租金,但对方无论如何不同意。到目前为止,对方凭借自己有一混混儿子,死皮赖脸不交租金也不搬走。我现在不想租给对方了,请问我要怎样收回我的商铺。
合同是明年九月到期,房东期满后要收回商铺,现在不允许我转让。之前的转让费和装修费等于白白没了,现在我要如何挽回自己的利益? 以下是相关合同条款: 六、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如有改装装修必须与甲方协商并取得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如甲方同意,改建装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 在合同期内如要转让必
我承包村里一亩土地,土地是在大路旁边的土地两侧都建了房间,现在村里要收回田地,划为宅基地。我现在种植的树苗村里应该如何补偿。村里也让我签了个合同,说于那年那月收回给我一定的补偿。让我签了字按了手指印,这样合法吗?
律师您好,打扰您工作了。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承包了村里8亩土地30年,在河道旁,合同还有十几年到期,现在县里想收回土地给予每亩地9000元作为赔偿,但是村里就要从中拿走6000多元,请问一下按照我国法律,村里应该按百分之多少从中拿钱?或者说我们应该拿到多少?
请问:我们村有一老人,农转非后其承包的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再根据需要分给赔偿费或建房地,他的户口本上只有他自己。现因本人故去,他有三个子女,请问他的子女有权继承吗?也有人说他属绝户,其死亡后其承包的土地要由村委会无偿收回,其亲属无权继承,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
临街的商铺, 今年7月份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反悔要把地皮卖给开发商。店里80个平方,卖服装的,而且上个月刚刚重新做过装修。马上就是服装的旺季了,现在房东要求一个月搬出去。租赁协议上未详细写明此类情况赔偿方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的数额及其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