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是在浙江的一位保洁工,在下班途中被一辆小汽车撞成下肢骨折。因为刚开始医院诊断的是软组织伤,所以,就没住院。后来,脚肿胀一直不见缓解,到其他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折”。期间,肇事车辆被当地交管部门扣押过,并交了几千元押金在交管部门。我嫂子后来脚打着石膏在家疗养,我哥辞工在家护理她。交警说等治疗结束后再说赔偿等事宜。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受伤者误工费、药费、生活费、护理费吗?另外,用工单位能以请假超过一月辞退她吗?她这种算工伤吗?恳请您的回答。
出现交通事故,被撞方应以怎样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个驾驶员,在公司上班才20天,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一个牵引车强行变道时把我车的反光镜挂了,我下来找牵引车车主理论时,由于牵引车想跑挂伤了我并致残,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工伤鉴定吗?现在我公司老板不想负任何责任,我该如何应付? 车是徒弟开的,公司在我车上安排了一个刚考驾驶证的新手。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
我的客车在行驶当中将一名乘客蹲伤,伤情是第十二节脊椎骨轻微骨折,后来他在市里做的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是是按照工伤标准做的,我不认同他的鉴定标准提出质疑后又在省级鉴定单位做的,可是做回来的鉴定还是按照工伤标准做的,我想咨询各位律师这交通事故用工伤标准作鉴定合理吗
我弟弟去年11月发生交通事故,颅邸骨折,颅内出血。今年7月份自感头部不适曾住院治疗,现基本痊愈,并且已经申请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但还未签订最后和解书。前天傍晚在人行道上行走突然摔倒(原因不明,怀疑是与上次交通事故后遗症未完全康复导致所致)颅内大出血,已经做开颅手术,现人昏迷不醒在医院ICU病
我是一名国有单位员工,在下班途中开车时与一辆车相撞,现交通部门责任认定对方付全责。请问:如果我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了误工费后,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伤津贴(误工费)?谢谢!
我是公司一名铲车司机(是公司的劳务工)不慎撞伤了横穿马路(公司内部道路)的工人(是施工队老板的工人,鉴定工伤8级,保险公司已理赔结束。公司对我的处理是:开除出司留司察看3个月,罚款500元,并承担本起事故不能报销的60%费用,他本人承担不能报销的10%,他的施工队承担30%同时我的领导也受到了不同程度处罚。)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