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旷工为由,认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通知,且未给予经济补偿,请问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由于本人在哺乳期被公司开除,已申请了劳动仲裁,提供了劳动合同及开除通知。请问我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他们说我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说我作为销售三个月没有销售额(我以前有销售额的,后来怀孕公司要求转交就转交了),经常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散布消极信息,以此为理由开除我,我应该提供哪些
我于2008年11月开始工作于北京的一家小文化发展公司,员工加一起就4个人。开始口头商定月薪1500,包午饭和住宿,由于和老板都是摄影爱好者,谈的也比较随意,也没签劳动合同。公司小,所以一开始的薪水都是现金支付,也没其他的单据。公司从今年2月份起开始欠薪,至今没有发放的意思。所以我想仲裁,现在要证明劳动关系。
我在原单位发生工伤,但离职时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我为此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我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职业病和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
未签合同辞职,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吗?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09年9月在一家幼儿园工作。我和幼儿园一直未签合同,也没给交保险,只是说每个月给200块钱保险补助。现在2010年4月末,我要求辞职,幼儿园要求我一个月以后再走,还说如果明天就走,这个月工资就不能给我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而且工资也是发现金,每月工资都是去会计那里领,签个字就算完了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保留,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那需要收集那些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