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渝北区龙兴镇天堡村14组,由于经商8几年就搬到龙兴镇上居住。长期在镇上居住,居委会说为了好管理就把户口转到了镇上办了个临时户口,(也就是在户口本上注了个自理口粮),前年两江新区开发,我老家属于开发之内,现在户口根据政策于去年7月份转回老家天堡村14组, 由于久了家里无人,村上就把土地分给其他人了,当时土地没有现在值钱,也没有在意。组上分土地费,我家不得我没有意见,现组上分公摊费也没有我家的,说我户口转回去晚了,我就不同意,因为我转回老家1年后才分土地费和公摊费。我家的自留地,林权地都有,另外公摊的土地是集体的土地,集体的土地正给集体分配,每人都有份。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公摊费,可不可以和村上打官司,法院受不受理。
我的爸爸得了尿毒症,家里就我一个女儿,从小妈妈就离开了我,是爸爸和八十岁的奶奶把我养大,我现在二十了在外打工是可以养活爸爸和奶奶的,可命运就是捉弄人,爸爸今年才四十六就患上了尿毒症,地和粮食都卖了,现在没钱了。现在我奶奶八十多了也可以吃低保了,爸爸又得了这个病家里也困难应该可以吃的保啊,为什么政府没
我是1998年迁入包头,现在村里大面积拆迁了,可是我享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迁入户口的时候和村里有份合同大致内容就是不享受和同村村民的待遇。请问我还有争取的权利吗?如果有我该怎么做?谢谢
因为矛盾我和一人厮打了起来,他嫂子在中间拉架,不知怎的就歪地上了。他嫂子要说我用腿踢住了他,但是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没打他。当时他就报警了,警察调节调节就走了,等了10天才把我叫到派出所,他们说摄像头上显示我打了他,我要求看这段视频,但是派出所不给看,看了就刑事拘留。我纳闷我为什么就不能看这段视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