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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公摊费为什么不能得?

我家的公摊费为什么不能得? 我家住在渝北区龙兴镇天堡村14组,由于经商8几年就搬到龙兴镇上居住。长期在镇上居住,居委会说为了好管理就把户口转到了镇上办了个临时户口,(也就是在户口本上注了个自理口粮),前年两江新区开发,我老家属于开发之内,现在户口根据政策于去年7月份转回老家天堡村14组, 由于久了家里无人,村上就把土地分给其他人了,当时土地没有现在值钱,也没有在意。组上分土地费,我家不得我没有意见,现组上分公摊费也没有我家的,说我户口转回去晚了,我就不同意,因为我转回老家1年后才分土地费和公摊费。我家的自留地,林权地都有,另外公摊的土地是集体的土地,集体的土地正给集体分配,每人都有份。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公摊费,可不可以和村上打官司,法院受不受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angy……(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2-10-2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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