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老公生意周转我向身边的朋友借款500万左右,其中有300万是5分的利息,从去年的2月份开始我还利息在110万左右,现在没有能力还钱,债主去公安报案了,我这样属于经济诈骗吗,我们没有实体,只有一家销售公司。。。
我与今年7月份和别人合作开饭店 房费是7万一年,转让费是5万 因为我在外地,挺相信这个人 我前期给他汇款1万元,如果有好的门头就先交定金 他说找到好门头了,房费7万,我就又给他汇款7万元 这8万元我有汇款凭证 也有电话录音,他承认 我前后共投资11万4000元 但是房东找上门来了 他根本就没交一年房费 只交了2
A以办理房产证为借口从B那里拿走了10万元,并写下收据称用于办理房产证。结果未办理。A挥霍了钱,但是两人一直联系,并且A明确表示要归还。并无赖账。两人协商写收据,请问A的行为是诈骗还是借贷纠纷?
A挥霍了钱,但是两人一直联系,并且A明确表示要归还。并无赖账。两人协商写收据,请问A的行为是诈骗还是借贷纠纷? A以办理房产证为借口从B那里拿走了10万元,并写下收据称用于办理房产证。结果未办理。A挥霍了钱,但是两人一直联系,并且A明确表示要归还。并无赖账。两人协商写收据,请问A的行为是诈骗还是借贷纠纷?
我去年底买了套房子,房子过户后因为手上钱不够,与房东协商尾款30万按7%的年利率算利息一年后付,房子也按优惠价返租给他们一年,当时因为房东年纪大之前交易基本都是他儿子和我商议的,所以和他儿子签了一份推迟还款协议。今年6月底,房东儿子找我要钱,我凑了5万提前给他,并要求他带一份他老爸的处理房款委托书,(后来
我们一起合伙买船,合同上船价值只有500万元人民币,但是他对我们股东说船的价值有600万人民币!
网上认识一个女朋友,交往了两个月,然后向我借了5万,写了借条,没有写借期,有天无意中发现原来她的名字是假的,不过她说网上她就用这个名字的,而且承认借条的事实,也会还钱的,请问这算民事借贷还是诈骗?如果她还有别的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构成诈骗了?
案件已结,被执行人跑了,4年后在北京朝阳继续已民事借贷纠纷被人告,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
07年一个叫宋晓强的陕西人跟我借了15万,08年我向义乌人民法院上诉,并已结案,可是判决下来后宋晓强就跑了。之后一直杳无音讯。 今年我无意在全国被执行人查询网上看到,宋晓强于2011年6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又被人告了。案号(2011)朝执字第07362号。现在还处于执行中状态。我本想通过义乌人民法院查到诉讼人的联系方式
一朋友陈某于2010年4月向本人借贷,协议2011年四月归还。借贷时说是其公司资金运转困难,归还时说工程完工但工程款难要回,在其今年5月11下午关机逃跑之前还在编织谎言,说要回来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借款。经过几点的收集材料:工程只是初步动工,所谓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收不回纯是谎言;隐瞒其婚姻状态,借贷发生后才与前妻拿
我一个亲戚,以承接工程理由在两个月陆续向我借款23万,一开始10多天内有还过6万,之后再借就不还了。有打借条的已经过期,也没有打借条的,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还有些款是打给第三方的,第三是工程方的财务。最后查实并没有这个工程。这样处于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