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工厂做会计,但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我任何福利,这期间由于当时该工厂的公章由会计部门管理,所以很多合同协议需要盖章的都由我们会计部门的人集体使用,当时会计部门就只有2个人,由于工厂管理不正规就没分开职责也没说明谁是会计谁是出纳!(但这个工厂是一般纳税人的)当时我由于个人原因提前30天向老板娘正式提出辞职,并且做完交接工作。我离职的那天该工厂的一个业务员,要求我在他们的业务提成表上加盖公章,由于我到这个厂不久不清楚以前他们的业务提成表是否要加盖公章,(业务员说,这个提成表以前都是公司与业务员都会双方留底的)所以在业务员的说服下,我在这个提成表上加盖了相应的公章。由于要离开了,加上老板与老板娘都未在公司,所以我就没告知老板这事就直接离职了!可是当我离职4个月后,这个业务员也辞职了,并拿着我给他盖章的业务提成表到劳动局去告老板不给他提成表上的风险押金,当然这个业务员与该公司也没签劳动合同,更没有签署提成风险押金合同,老板现在打电话告知我,他会与他不知道情的情况下我偷偷的加盖公章的名义告我给那个业务员,我打电话帮他们之间调解,让业务员帮忙把余款收回后老板把钱给业务员的方式调解,可能老板不愿意给那些风险押金吧,就想告我跟那个业务员。可是对于我来说我能做的都做了,在此期间我老公还莫名其妙的都到一些对我造谣的短信,影响我们正常的夫妻关系!所以现在我特别迷茫,我想咨询一下各位亲爱的律师老师们,我需不需要对此负责,并且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老师的指点!
我爱人于2010-11-08正常离开原公司(有离职证明,已经办理交接手续).在原公司有几个物品的借出她已经签字,现在经理打电话过来,说需要找回原来借出来那几样物品.我想咨询下,离职后还有多少责任问题?借出去的公章丢了责任是如何? 附:我爱人已经打电话给借东西的人,对方已经确认物品是他借的,并且还在.这段电话已经录音,如果
您好!我在某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员工退掉公司所租的公司员工宿舍,期间我也与房东进行合同上的协商退房事宜,可房东把退房事宜全权交由物业进行处理,物业的意思是我司要把房屋休整好了才可以进行退房,期间差不多进行了三四个月左右还没有办理好!近期我离职也做了交接可在我离职第二个月后公司并未把我的工资打到我账户
在试用期内就离开的公司,现在出问题,说是我造成的,请问我会被追究责任吗?
在试用期内工作不到一个月就离职,现在公司收到投诉,公司说是本人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失误,要求本人去公安局说明情况。请问我会被追究责任吗?失误并不是我造成的也要被罚款吗?
通过正常手续在公司离职之后. 交接手续都已经签字确认. 2个月之后公司打电话说有部手机(演示机)是我本人签字确认收到的.当时机器是放到终端店面做演示用,签字也是xxx代.这样的字迹.而且演示机授予函已经盖了公司的公章,. 现在店面说没收到演示机,因为上面的签字是我签的,.公司又找到我,让我拿出该机器.而且提供演示机的
试用期期满后,未签正式合同前,提出辞职,并得到公司同意,未办理离职手续,不去上班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的试用期是在2012年9月10日到期的,我在9月12日提出辞职,并得到公司的同意,交接工作也交接完毕了,但因为关于罚款的事情我没有接受,公司一直不办理离职手续。我该如何处理?如果我直接走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会计在职时的错误当时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离职后要对离职后因此而在将来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吗?
我在职时将不规范的原始单据入账,当时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如果在会计离职后,会计所在企业因为那些不规范的原始单据而又遭受了损失,(例如如需要那些不规范的单据做证据来起诉某一方,结果因为原始单据不规范而失败了) 以后还需再为此而负责吗?
我姑妈的公司因为她身份证某种原因,所以我暂时做了法人代表,她说与我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我与公司的债务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签订的话,那如果公司资金方面出现什么问题那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签订了的话,那那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债务问题一直都在,那我的身份证是否也会成为银行黑名单?会有不良记录吗?
朋友邀我做他新建公司的法人代表,用我的身份(证)。为了避免日后公司可能因破产而引发的债务问题及经营当中可能会产生的税务问题等,要与我拟定一张有关的协议,内容大致就是说明该公司的盈、亏和之后的赔偿的问题都与我无关。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么?和我有没有股份有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有效,那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几个
我有部分责任代表公司给客户写了个保证书对我有效吗?我已离职三个月
4月份以前在一个修理挖掘机的公司做维修工作,公司派我去给客户换机油,当时加班很严重,那几天休息很不好,领导还催着去另外一个客户那(很着急),一着急在加上精神状态不好工作中出现了失误,把客户的发动机弄脏了(发动机没问题只是脏了),客户要求赔偿,开始的时候喊出来要十套保养件(大约一万多元),还把我跟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