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感情破裂,离婚了,我又找了个男朋友,然后跟前夫闹离婚,闹离婚的时候他又强迫着跟我行房事了,前夫的行为算强奸吗?
我出生于1996年1月17日,在2011年8月12日的时候,我被3名男子轮奸,当天报案后经过警方调查。另外2名男子已被拘留(具体我也不知道要拘留多久)对其中一男子暂时找不到犯罪证据,所以2011年8月13日时候该男子已经被放出。我很担心,如果找不到该男子犯罪即遂的犯罪证据,造成犯罪未遂;那该男子还能负责任吗? 注:我已经
我和一女子发生关系,是在我住的地方,发生了2次,第一次没有带套,第二次有,后来我们因为金钱原因那个女子用避孕套做为证据要告我强奸,请问可以立证吗?谢谢了 纠结啊~~~
2011,8,14号中午我跟我的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他们喝醉了,然后说去宾馆,我把他们送区后准备回家然后他们留我在那里玩,然后我也没多想就进去了,进去后玩着玩着有3个朋友出去了 就留我和一个男生 然后他说他喜欢我 我说不可能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然后我要走他就拉住我然后就撕我衣服,我们俩互打了起来,他掐着我的脖子,
她脾气不好,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自愿做这事的,但是每次有点争吵后,她就说我和她发生了关系,要是我不给她赔礼道歉就去公安局告我强奸她,让我坐牢,还说一坐就是十多年,她这样威胁我,我还真信了,我每次都担惊受怕的和她一起生活,什么都听她的,要不是她的威胁我早就和她分手了,最后和她在一起的半年我不想和她做那事,
男方和女方是朋友介绍认识的,4人在一起玩了几天,第3天晚上4人一同去开房睡觉。女方在不辞不退的情况下和男方发生了关系。隔天就报案说,男方强奸女方,还要约男方出来见面,要男方道歉,男方被吓的,说了一句“是在不你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这话被女方录音了。男方回去后,问女方要怎么样才肯放过,女方发信息说要10W
在2006年6月份我和她在外地对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一直保持有半年的关系,年底我们对方各自回家,回家后她就到我家找我说我强奸她了,我和家人给她说好说,她就回家了,像这样的情况她毎年要到我家来2,3次.这期间她看我一个人在家,就愉偷跑到我来,每次都可以我和她发生性关系,这事前两年没有,这4年期每年给我打1.2次电话,今年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