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9号,我从一个承建商手中一次性付款买了一个49.1平米的门市房,加上配套费,一次性支付了他23万多。签合同的时候说他2012年底将房照交给我们。但是直到现在,我购买的房子问题都不断。起初我们打算装修好对外出租,但去装修的时候发现没有水,没有电,经过两个多月的交涉,他出了一部分钱,我们自己找人解决的水电问题。耽误了房子出租的最好时间。而现在要交取暖费了。我们去交钱,才发现那个房子在供热公司的记录档案中是显示已拆除的。我们自己解决不了。找卖方,他又一味的回避,让我们自己找开发商。现在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应该怎么办?他能给我多少损失补偿呢?装修我们花了一万多。
我租了一门市现在要签合同了,在税费上有点不明白的地方。我租房子做医疗器械的生意都需要交纳哪些有关的税金呢?房主是不是也要承担什么税?
就是有一条有问题,合同中是这样写的:若甲方中途收回商铺,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按市场材料价格计算乙方装修费及两个月的租金。现在房东的赔偿中只计算材料费却不包装修费。他现在只赔材料钱,不肯赔装修费,还说要发律师函给我。如果我收到律师函一般要多少天回复啊?
我现在想兑个店 因为没干过买卖。他合同还有2年。 是不是我兑店的时候房东必须到场。还有2年到期房东恶意涨价理由不组给我了 。我这个装潢钱怎么算 是不是得我兑出去以后 他才能出租。我还是第一出租人吗 。?
我在老板手里转了一个门市,门市是老板的,收取了我订金,签合同时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交订金时签了份协议,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将多付一倍的订金,我想请问如果是甲方提出的要求对乙方来说不合理时,乙方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呢?
本人在去年2月经房东同意后从别人手下转入了一门市,同时与房东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从5月开始),并且约定了租金一年一交和每年的递增率,而且合同期内在通知了房东的情况下可随时转让他人,由他人承继本人的所有权利。今年三月底,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房东突然带了一人来说因为房东欠了这人巨额债务,经法
我在县里租了一间门面房,位于步行街,但房子是属于私人的,而这条街是新建的,现在人流量不多,每个月也就刚好挣够房租,现在房东说下年房租得涨到3000/月,(现在是2500/月)。根据市场上其它街道的门市房价普遍都在1500/月左右,请问房东这样涨价有法律依据吗?而我们又能采取什么办法跟措施呢?
门市装修后有质量问题,我该参照哪个装修的法律去告对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管用吗?
租的门市房租是1万5,装修花了1万5左右吧,准备开饭店的,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是 知道我们要开饭店的。房子装修好后,去办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说开餐饮10米内需要楼 上业主签字,如果有一家不签就不能发环评报告。让我们自己去协商,楼上有个卫生局的 就是不同意,其他业主也不肯签,只是说他家签他们就签。去了好多次
楼下有两个铁艺门市,喷漆呛的人晚上没法睡觉,电焊焊到12点,都不敢开窗户,环保局来了两次了,可是人家该怎么干怎么干,根本不在乎环保罚款,也去门市找过,人家都不搭理你,遇到这种人该怎么办!
我家承租一门市房,房前铺有铁板,铁板下是架空的,现在铁板有损坏,如若发生有人踩踏铁板掉到铁板下的话,发生的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