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一套二手房需要售出,那么户口迁出是要在售前还是售后?买家未付款前,户口未迁出是否会影响买卖?
律师你好, 我在去年12月在浦东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和前户主约定,在款项全部打入后前户主应将其本人与其丈夫的户口迁走.但今天我去办本人户口迁移时发现,其两人户口仍在该二手房中,再联系上家户主,其手机已停机。请问,若该两人户口不迁走,对我今后的权益有何影响。若有,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另其将户口迁走??谢谢。
夫妻双方均是潜江城市户口,现在武汉市汉阳区购买二手房一套,已过户.但达不到过户政策的要求。现因小孩子要上学,想要把户口也迁移到汉阳区,还有什么方式? 补充说明:夫妻两人均在武汉上班,大专学历。 另:凭大专学历是否可以迁入武汉市户口?之前看到过相关信息,不知如何办理? 非常感谢!
律师好,是这样的,我06年买的二手房,因为我不涉及到迁移户口,当时就忽略这个问题了,现在,我想再卖房了,到派出所查询户口,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迁移走了,但是她前夫的户口没有迁出,我们当初买房时,他们是离婚的,房子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房主的前夫我们也没法联系。如果我现在把房卖出了,以后出现问题
我想要买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在过户之前卖方迁出户口,但是现在说要推迟到收到银行尾款才签户口,现在我草拟了一份合同条款:内容就是卖方收到尾款后三日内将户口迁出,否则,按照每日100元交付给买方违约金,直至卖方将户口迁出为止。要是双方都签字了的话该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你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我(乙方)购买了一套上海闵行区的二手房,按照我跟房主(甲方)签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协议约定(2010年8月15日签的居间合同作为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附件三) (1)除首付后的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拿到产证后三天内办理放款手续,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于2010年11月1日之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甲方于09年9月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多次要求将户口迁走,至今未迁走,合同中注明指10年9月30号之前,双方如出现违约,付对方50元/天违约金,甲方压乙方1万元未付,现在乙方要求甲方付钱1万,甲方有权不付吗?
2009年买的二手房,因为买的时候也没想到户口问题,所以买卖合同上也未注明户口迁移问题,现在孩子就要出生了,孩子也要办户口,在这两年期间曾多次催过卖主,但迟迟为迁,现在卖主尽然耍赖,我查了查我国法律法规也未对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越来越着急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请求在线律师给些建议
近日看中一套二手房。出现一个问题,该房主男牛某,与妻子离婚。离婚判书将该房子判给丈夫牛某,牛某支付了房产折价款给其妻崔某。现房产证为牛某一人。孩子亦判给了崔某。但该房产上其妻与孩子的户口仍在该房产上。现牛某正要求其前妻迁出其与孩子户口。若其前妻不予配合迁户口,该房我能买吗?未来存在哪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