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5号在交通事故中脾切除,户口是农村,没有土地,但从2003年至今都居住在场镇,在家照顾9岁女儿读小学和一个79岁的老人的生活,丈夫在外务工支持全家的开销。在赔偿中是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来赔偿呢?
我在1999年5月购买农村住宅一套,并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于次年把房子的《规划证》经行分割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上都经当地村民小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手续后办理的。请问我的住宅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拥有所有权? 据有关人士说99年以前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产国家是承认其私房权的是不是这样? 卖方现在要起诉我,说
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是按照14367元一年,农村居民按照5035元
我父母是被人打伤,赔偿标准也是按伤残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是按照14367元一年,农村居民按照5035元 吗?
我父母被人打伤,自去年以“城镇自由职业者”入了社保,那赔偿金计算时应该按城镇居民计算还是农村居民计算?
女儿在农村读小学3年级,已经买了50元农村医保,缴了80元学生保险,现在学校还强迫缴纳30元城镇居民保险,我该交吗
我父亲是农民,在城市卖蜂窝煤,大概有十年了。在一个私人厂里固定待了6 、7年。请问在城市里出车祸能不能按城镇居民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