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梅州购得一处房产,首付17万,贷款30万。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这“房屋面积以房产局出具的房产证为准”,其它什么都没写了。 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我又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上写着房屋面积为97平方,但之前买房的时候,该楼盘的销售告诉我该房面积有110平方。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该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明确表明房屋面积大小,只是用“以房产局出具的房产证面积为准”一语带过,此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上写明如果在签订合同15内不交齐贷款所需手续的话,该合同自动取消,我付出去的首付17万也不予以退还,此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夫妻共有的房屋卖给他人,夫先收取1.5万元房款,并写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总价3万元,没有具体写房屋地址,面积等),过了一段时间,妻在夫不知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合同,(清楚写明房屋地址,面积等详细内容,没有违约条款,妻单方签字),这两份买房合同有效否 第一份 只有男方一人写的签字,本来是借1.5万的,但
丈夫得病,认知障碍,妻子能否独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变卖,(产权证上只写了是妻子的姓名),如果有不知情的第三人付款给妻子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此外,这种情况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产权能否过户? 假如过户了,那么是否这样的购房合同就生效了?丈夫还有何办法要回房屋? 另外,如果为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在乡镇A买了50亩的地,有大土地证,后来B以配载楼的形式盖了10幢楼房,但是未办理到房产证,我现在和B签订买卖协议,未公正,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1年前,我爸爸买了我姑妈家在镇上的一套楼房,当时购买的时候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份合同是由第三方作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这个第三方不是地方机构,是个人,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么? 我们家一直没有办过户手续,我怎么劝我爸去办他都不愿意,我怕以后动迁出什么变故。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6月杜某将自己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某村的三间平房卖给了同村的聂某。聂某是本村村民,但中专毕业户口由学校迁回时就已经变为非农业户口,妻子和女儿是农业户口中,请问他们原来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有一套贷款房屋,去年6月份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因为房开迟迟办不下来土地证,导致买卖无法完成交易,一拖再拖,我一年下来损失近两万。请问是否取消合同,在我还贷期间签的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1、我朋友2007年在昆山买了一套拆迁房,此房产权是房主父亲与母亲的,当时签订买卖合同时,有房主夫妻及及父亲签字,请问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今年需要办理产证过户,房主又不想将此套卖给我朋友了,其表示母亲要将房子收回,因为有合同在,父亲表示可以依合同进行赔偿,请问此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支持。 3、如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