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现在住在女方家庭,房屋是1982年建造的三上三下带三间小屋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1994年,我和老婆结婚以后一直住在那里,目前有一个女儿。另外,还有岳父、岳母和小舅子的一家三口。2012年独立成为一户。所以,现在这房子中有两户。 动迁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动迁基地是按照面积补偿,一个宅基地可以要三套动迁房(面积根据被拆面积自己选择)。没有安置。 请问:像我这样的性质,是否可以争取安置的权利?
我和男朋友恋爱4年 2011年他家位于浦东的私房拆迁,动迁组于8月进驻他家当地的村子,10月我们在浦东领了结婚证 12月他家签署了动迁协议,鉴于我们已经领取结婚证,我想咨询各位律师的是 1:他家的动迁协议上是否可以上我的名字(作为动迁对象之一)。 2:我们领结婚证是在签署协议之前,即使协议上没有体现我的名字,我是
你好·我想问下·使用权房屋要动迁,动迁的时候爷爷是承租人,现在爷爷死亡,那动迁的时候爷爷还有没有份,户口上有爷爷,爸爸,孙子 3人··如果需要动迁后分割爷爷的遗产,比列是怎么样的!谢谢!现在房屋户主已修改为孙子!(房屋已经开始动迁,户口已经冻结的情况下爷爷还活着的)
我家现居住平房动迁,正房是单位自建分房,共80户,没有房照,然后自已建了一个门房,也没有房照,而且户口都不在当地,现老少三辈住在一起,动迁的时候,门房什么都不给,既不给房子,又不给损失,请问按动迁法规定这样做合理吗
原来的房子动迁了,回迁房是按照当时的居住面积和户口人数给的平米数,户口是我家三口和爷爷。原来的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爷爷的。现在爷爷想要以赠与的名义给叔叔家的弟弟。我跟我的母亲不同意,那么爷爷还有权这么做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母亲有一房屋,在2008年3月动迁,开发商签合同说按动迁面积给新房面积。结果到2011年房屋才盖好,可是市政府通知,把开发商临街的一号楼化成街道了,开发商盖不了1号楼,就把后面的2号楼变成1号楼了,2号楼就没有了,我母亲之前签的合同就是2号楼,开发商说给他其他楼顶替,我们不同意,一直不停的上告,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我的房屋在2008年12月已经动迁,是就地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上注明“暂定两年签订预售合同如逾期按市房地局规定执行”。至今2012年7月房屋预售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也还没有建造好。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要求过渡费及赔偿吗?
您好, 我和老公结婚后就与我父母住在一起,现在孩子两岁了,户口也在一起,目前我们五个人都在一个户口薄上,房产证上是我妈妈的名字,现在房子涉及到动迁的问题,请问像我们家这种情况,我们三口人可以得到副号房吗???房子的建筑面积为62平米。如果不能应该如何享有副号房呢????
各位律师,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家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房子马上要动迁了,家里有2本户口本,一本是我奶奶和叔叔他们的,还有一本是我和我老婆及孩子的。我奶奶明确和我说房屋折价费不给我,如果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还能分到房子?我和我老婆及孩子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