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有2个月的时间,在工作中一块钢板突然掉下来砸到了我的左脚上造成两个脚趾头骨折,三个脚趾头错位的后果,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个半月了,到目前为止医药费共花了6000元都是公司支付的,但在这1个半月的时间里我没有工资。而且公司说工伤认定需要在半年后,我想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说法对不对?我应该怎样向公司索
我在本月月初与一外包性质公司A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月薪10000,其中,试用期工资8000,试用期为1个月。工作内容是外派到另一间公司B,但合同上只列出工种为软件工程师,工作地点广州,并没有指出是要外派到公司B。 本来合同上明确合同期限从2010年12月6日开始,安排6号上班。但在入职前到现在,公司A多次通过电话
当事人被人用刀挟持开家里的门,嫌疑人进入家中抢劫,但是后来当事人趁机跑走了,打电话报警,嫌疑人被抓住了,当事人家中的洗衣机,电脑,电冰箱等其他一些物品都被砸碎和破坏了,钱财只少了几块钱,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罪行,应该怎样定罪。
前天晚上8点左右,雨天。在江西上高镜内320国道,有一辆货车撞倒一位骑自行车的七十多岁的老人,司机下来看了,看到老人手脚都被压断,又上车跑啦。老人当时叫旁人扶他下,但没人敢去扶。其中有一妇人打电话报了警。这时又有一车的士车开过来,没看清地上的老人,开车压到自行车和老人(也是老人的伤处),走过10米左右停下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怎样维权.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今年元月2号左右让我表哥帮她卖了一批棉花,棉花款大概是8仟多块钱,当时没有拿到现金,对方给了一张取棉花款的条子.我妈后来去街上拿了几次款都没有拿到.这天刚好碰到我表哥,就把情况和表哥说了.表哥说你把取款凭证给我,我去帮你拿(因为表哥住在街上,取款比较方便)
律师您好:我办理宅基地证一年多了,还没出证。办理之初,我家的老证丢失了,就按初始登记办的,最近老证找到了,国土局又让重新按变更办。可是老证又被孩子弄丢了,可是办证的又不信,非让拿老证办变更不可。我的宅基地证办了一年多了,不给证。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变更吗?
对方是农业户口,人在上海,但他没有暂住证,只提供近期收入,但不知道真假,查了他的综合险,保险金之类的,近一年内更本就没有单位缴纳。 像这种情况能视为农业户口的赔偿标准吗?
如题,他是出租车司机,送客人去海边坐轮渡,在快到目的地的时候起大雾,他没有停车等候,而是听信导航仪的继续往前行驶,致使出租车落海,他自己受轻伤,而乘客却不幸溺亡,想问下我弟弟这种情况会被怎样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