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和受赠人在1996年5月在公证处签立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书,但产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过户给受赠人.
现在两个受赠人已经把户口迁出本套房屋了,也搬到迁入地居住,工作、生活很久了。
现在,二个受赠人不赡养赠与人,赠与人现年已80多岁了,没有社保,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经济来源,每月只有政府发放的200元救助金过日子。
两个受赠人不给赠与人生活费,生病也不带其看病。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赠与合同,将房子还与赠与人。
赠与人和受赠人在1996年5月在公证处签立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书,但产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过户给受赠人.
现在两个受赠人已经把户口迁出本套房屋了,也搬到迁入地居住,工作、生活很久了。
现在,二个受赠人不赡养赠与人,赠与人现年已80多岁了,没有社保,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经济来源,每月只有政府发放的200元救助金过日子。
两个受赠人不给赠与人生活费,生病也不带其看病。
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赠与合同,将房子还与赠与人。
咨询过龙岗及坪地的法律援助处,说不能撤销.这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直接到坪地法院起诉,一个女的说不能撤销,连立案都不可以 态度非常恶劣. 唉
经过公证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交付前是否可以经过公证处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交付前是否可以经过公证处撤销?这个还是附义务赠与合同。 那如果我履行义务,他就是想撤消呢!
2009年12月1日!父母双方和我来到公证处公正把母亲名下的房产赠与给我结婚用!公证书上并没有写其他的附加条件!房产需要我自己过户!由于过户需要费用,而且房型也不好!所以我卖了!现在钱已经在我户头里了!(已被法院冻结)由于父母是再婚的!父母以前有房子!因为拆迁补偿钱没给分房!父亲现在就说他无家可归,要我把自
我母亲赠与我哥两间房屋居住,一月前写了赠与合同并签了我父母的名字,但是未签我哥的名字,现在我哥想归还我母亲赠与的房屋,请问,我哥应该怎样写这个不愿受赠的书面表达呢?
丈夫将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妻子 妻子接受赠与并办理了过户。之后两人感情出现问题 妻子将房子转让他人也办理了更名过户 现在丈夫想要撤销赠与合同!请问能撤销吗?
甲方***将**小区**楼售给乙方**乙方**在**日将房款交齐总金额.....甲方负责办理过户乙方负责费用 此协议交款生效并代表正式收据并起发律做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
房屋财产已经经过公证处公证了。为什么还需要直系家属去公证处签字
情况是这样的,外婆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和几十万财产,但是没有立遗嘱。外公也早已去世,剩下的子女就只有我的姨妈,我的母亲还有一个舅舅。 因为舅舅先天身体患有残疾,生活上也不宽裕,所以我的母亲和她的妹妹也就协议签字把外婆留下的所有财产都让给了舅舅。因为外婆的那套房产好像属于公房,还没有买断,舅舅就用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