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约定总价150万,首付70万,7月1日签的合同,交了定金2万元,合同中写到“卖方应在领取全部房款当天(约定时间或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装修补充合同中写道“双方约定房屋交接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前”,9月14日前首付70万都交给业主了,但因我身份证问题到9月28日提交的贷款申请,中间隔了中秋,10月11号才批下来可以过户。业主因为自己新房未装修完,就拖着不去过户,怕过户银行放款她不腾房就得按合同付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极尽撒泼耍赖之能事,气死我了,我怀孕了,也不想和她折腾, 想求教律师,补充合同中9月30日交房和主合同全部房款冲突,是否以补充合同为准?如果走法律程序,可以要求她从9月30日开始赔付我违约金么?
我于2005年1月买了一套约78平米的二手房,当时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也一次性把房款付给了原房主,原房主将房产证交给了我。当时由于房管局只要求卖主一人就可过户,故合同上只有房主一人签字,房产证上也只有卖主一人姓名。另因当时经济困难,卖主也再三表明过不过户无所谓,所以一直到今天没有过户。但现在本人要
你好,前两年因本人要回家结婚,委托家中老人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回去之后才发现房产证上的户主和买给我们房子的人不是同一个人,现在的这个人说他与原房主没有过户,现在买给我们,如果要过户的话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可是我们又找不到原来房产证上的户主,没办法过户。现在这个人说当初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买卖完成后,因房产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买方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损失怎么办?
我们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房子中原有租户清退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子腾空后,买房一直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房子空置,而所需资金也不能及时到位。如果卖方解约还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节约就被买方托着。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买卖双方的合同时效。
购二手房(一本产证上有房子还有车库,谈妥我只要房不要车库,房款已全付清,钥匙已收,但到过户时房东不肯过户,因为过户要连带车库一起过户给我,国家规定房和车库不能分开过户,要等本小区有人要他的车库时在同时把房过户给我,车库过户给本小区的购车库的业主,关键现在本小区没人买他的车库怎么办,我一直等下去,我住
事情是这样的,我05年托熟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我当时在外地打工, 因熟人也不懂给对方交了钱并写了协议,对方留了房产证,电视本,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年我去办过户时,房管所说是房产证过期了,说我这是区上的,原区上的都换成市上的了,也就是说我现在的房产证是一张废纸,我要过的我名下必须找到原房主办好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或是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我是买的别人二手房子,还没过户,现在想过户,但现在房主不在本地方,而他的电话我现在不知道,托人带信过去,他好象不想管这事了,而和我签定协议的是他岳父,但他岳父已经死了,现在的协议还有效吗?我一直很担心,像我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能麻烦您详细的给我说说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是递件当天交房,但业主现在反悔,说要到收完款才交,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是递件当天交房,但业主现在反悔,说要到收完款才交,怎么办?除了向法院起诉还有没有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