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之前我在某间银行开了信用卡,之前消费了,但由于上一年的7月分没有了工作,一时间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一直都没有把款项还上,但我承诺我一定会把款项还上,银行方面却把我的欠款情况通知了我的家人,我认为银行方面已经侵犯了我的隐私权,由于他们这样做给我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为我的家庭并不是很富裕,10000多元对于我父母来说已经算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我父母知道这件事以后反应很大,更严重的是我父亲由于曾经脑部做过一个大手术,所以现在是受不到刺激的,他知道这件事以后甚至说过我这么不争气,他干脆拿刀砍死我算了,我妈不让,我父亲又说没眼看,干脆自己跳楼算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恶意拖欠银行的款项,更没有说过要拒绝还款,我一直都通过很多其他合法的途径找钱还上,但一直都找不到,我认为银行未经我的同意是不能将我信用卡帐户资料透露给第三者包括我的父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你可否解答我一下,麻烦了!第一,我已经年满18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我的债务应该是不可能牵涉到我的父母的,第二,我的信用卡是免担保的,我的父母并不是担保人,并不需要负上还款责任,既然他们在这个事情中并没有负任何担保和还款的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与我的债务无关,银行也不可以把我的信息向其他与我这笔欠款无关的人透露!我认为银行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我曾经打电话过去要求他们向我书面道歉,但他们拒绝,坚称是说有权利向我的父母说明这件事,但我认为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权利,我的理由如下!第一,根据该银行信用卡章程第六章第30条发卡机构有权审查申请人的咨信状况,有权向有关方面咨询留存和使用申请人的有关资料(但在这件事上,我的父母并不为我的这笔债务负上任何担保或者是还款的责任,也就可以说,他们完全跟这件事没关联),第31条发卡机构有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进行保密的义务,但发卡机构在进行催收和追索债务工作时,可将持卡人的有关资料提供个相关单位和人员(照我上述的,很明显我的父母并不是相关的人员,银行方面这样做已违反了他们要为客户资料保密的义务)!另根据该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第5条第9项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恶意透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本行的其他账户的存款以及其他抵质押物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第10项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偿还透支款项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催收、追索并有权停止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卡片的使用,甲方因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催收欠款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等催收费用),均由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这两项涉及的内容都只是关于持卡人的,并没有说银行有权利为了催收还款可以把客户的任何资料通过任何形式向第三者透露)!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法的《银行卡管理办法》的第47条第四十七条 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二)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已经很清楚说明,银行方面是可以向保证人追索款项,但要说明我的父母并不是我的保证人或担保人,这也说明银行方面无权向我的父母透露我的信息)!第五十有条(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一条也很明显地指出银行追索欠款是要针对持卡人的,与其他任何第三者并无关系)第五十二条(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银行方面向与我这笔债务无关的人透露我的帐户信息已违反了这一条例)!由于银行这样做,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我觉得很气愤,我曾提出要求要他们作出书面道歉,我觉得我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但遭到了他们的拒绝,如果他们坚决不道歉,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对我进行书面道歉吗?
事情是这样的,是2010年3月份来到福建打工的。2010年的11月8号我乘坐公司的车出差,出现了交通事故。由于当时公司说的好听,说什么工伤和交通事故,会按照国家的条例办理。在职期间交通事故调节了3次始终是缺席一方而没有成功,工伤也没有申报,等了几个月可是迟迟没有办没有答复。今年4月份我起诉了交通事故,工伤是我自己
我想买一处 房产,房屋 带车库共计50万,但房主不在我们当地,由房主亲家卖这处房产,没有正规的 委托书,但卖房者称可以做担保,用自己住的房屋做担保,让我们交钱,该人自有房屋基本可以互抵,我要买的房产, 请问可以买吗
你好;去年9月份我买了一辆客运中巴车,在这辆车上他人也有股份,他人也是和我跑同一条线路的,我们一直都是合伙经营,为了国家油款补一事我发生爭义,之后我们就搞了个协议分车,回来一想才知道我亏大了,现在油款我随便他人怎么都可以只要不分车,如果他人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一个福建宁德的朋友,名叫毛伟建,在土地局工作 2010年4月,以帮忙办理移户为由骗取我1500RMB 1010年8月,说他朋友那有偷来的笔记本,只要1500,我和朋友,一人给了1500. 其实2件事都是没有的,他只是没钱花了,骗点钱花
你好 律师 我委托中介找了一间房子,和2房东拼租的 之前看房和中介要求过800需要什么都有的,中介推荐了此房屋。因为看房紧急,有些细节地方没有确认,比如是否有热水器。 后来定金付后打算搬家进去了才发现没有热水器,2房东同意买热水器。本来一切顺利打算签合同,但是2房东毁约说不能烧饭,就此问题而谈不妥让我搬家
我打算购买一私人出售的房子 现在遇到些问题 想向你们咨询下,这个房子是二个私人合伙购买地皮修建的 他们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我打算购买其中一楼层 我购买后其答应给我房产证 ,因为是私人出售的 ,我怕以后有什么纠纷,想问下这样的可以放心购买吗?我还得注意哪些方面? 希望你耐心指导,谢谢
无房产证,但是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房子是独栋的,是不是每个地方的法规对这种房子买卖规定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的房子拆迁能获得赔偿吗?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