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交通事故,电动车一方受伤交警判20%的责任,我方机动车80%,我有交强和三方险伤者伤情就是皮外伤,原本医院说留院观察两天就可以了,一直拖着住了快一个月,我方已垫付部分医药费,剩余部分我拒绝垫付,但他一直不出具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造成我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还说要告我,但又一直拖着没动静,请问我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是只能等他起诉我之后才能走保险流程吗?如果超出了医保报销的部份,该由谁来承担?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全责,伤者在治愈出院后要求肇事方赔偿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的另一笔钱。如保险公司赔3万(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伤者要4万,剩下的1万要肇事方承担,但没有什么依据。而且伤者要求双方达成协商后才肯去交警队调解,肇事方要求伤者起诉,伤者又不愿到法院起诉(伤者可能咨询过相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你好律师,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理赔始终拖,不给钱怎么办? 打电话给对方,对方老是说明天,始终就是不给,都快一个月了,现在打电话给他都不接电话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需要哪些材料?在哪里起诉?在萧山出事故,我车是宁波的牌号,对方是绍兴的。 我准备起诉,哪位律师帮我代理?最好是宁波的或杭州萧山的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的车辆被追尾后,交警到了现场,并出具了责任鉴定书,我是无过错方,并且双方已在鉴定书上签字了。现在车辆已修复,费用我也先交清了,但是过错方的电话无人接听,查询鉴定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居然是假的,请问现在该怎么才能找出过错方,索取赔偿?急需解答,谢谢!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步行时,小车从后面撞上,事故认定对方负全责。在住院期间对方没有垫一分钱,也没有看望病人,由于是孕妇,好多药都没有用,现在出院在家休,左腿痛,交警调解,协议已签,对方不履行。只有诉讼法院,现在不知道怎么诉讼,请律师指导,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