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12小时/天工作制,无夜班,一周休2~3天,其中休班时必须到单位开会,实际每周休息1~2天,班中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个人吃饭时间30分钟除去后,实际哺乳时间1小时30分钟合法吗
国家有没有女职工哺乳假怎么请假、怎么样享受待遇的问题,工资,奖金怎么计发?有没有政策性文件?有的话文件是什么? 我可能没说清楚,现在我是想不上班连续请哺乳假应该怎么计算工资、绩效?
根据0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这里面并没有规定晚婚晚育增加产假一个月,也没有关于哺乳假的规定,还有这里难产是否等于破腹产?谢谢
我是2009年11月怀孕,公司在2010年2月就强行调整我的岗位,我不愿意,公司就出借调函要求去要长期接客户投诉电话的部门工作,期间基本工资不变,奖金调低了,我坚持了上了一个月班就身体受不了休安胎假了,2010年12月31日我休产假回来,公司不但没有恢复我原来的岗位,而且还把我的基本工资也调低了,去问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律师:您好!我与我原老公有一个小孩,但我原老公因公去世了。现我跟我现在的老公(他小孩意外身亡了)再婚,按法律规定刚生育一个共同的小孩,请问休产假时,我能享受晚婚晚育假吗?
湖北省人事厅所属武汉事业单位的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时间是生日下个月的1号。例如:某人1937年6月18日出生,他到达退休年龄的时间是1997年7月1日。我迫切需要查到有关的文号和相关的内容。请您帮帮我。谢谢!
您好 我是私企。我公司一女员工从怀孕2个月开始一直到生完小孩4个多月都没来公司上班。期间我们一直有给发基本工资。请问是否是除了产假几个月发基本工资外,其余时间若职员没来上班,是要按请假后的工资算呢?还是不给工资但是也不能辞退她。基于这种情况,我公司还要继续给她发工资吗?因为她一直没来上班。我公司在天津
我生了一对双胞胎,产假回单位上班,按照劳动法哺乳时间累计我应该休2个小时,可单位没批准,只让我休了一个小时,过了一个星期我再次申请方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那我之前的一个星期每天少休的一个小时,我能再和单位协商补休回来吗?如单位不同意,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吗?谢谢!
咨询一下,职工有买生育险,那她的工资是由公司发放,然后从社保里面扣除:还是社保局把钱给公司再由公司发给员工;又或者是由社保局直接发给员工?? 该员工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她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求解~~
公司规定有产假半年和哺乳假为一年,现有同事休完产假半年后提出申请上班,想请问,如果她提出申请上班后,公司是否还得按规定给予她一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公司要求她在申请中声明主动放弃哺乳时间,否则不同意她提前上班,这种做法是否合规? 公司人事部门是这么说的,如果是公司要求她来上班,应该给予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