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发了撤销案件的裁定后,案件是否全结束了
这是一起为迎合上访人而人为制造的玩忽职守案。一审判被告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的过程中,检察院不出庭,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一审法院作出: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的裁定。对于这起案件,是否已结案。
A盗窃B现金不到三万元整,B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已经立案。如果A把现金退还给B,B到派出所去能不能撤案?这个案件撤得了吗?如果撤不了,A的行为法院做出怎么样的判处?
A盗窃B现金不到三万元整,B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已经立案。如果A把现金退还给B,B到派出所去能不能撤案?这个案件撤得了吗?如果撤不了,A的行为法院做出怎么样的判处? 如果不能撤案,请问这个案件有没有追诉期?追诉是怎么计算的? 期望回答的朋友能够回答清楚一些。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0月18日因盗窃被大连公安刑拘,12月11日被撤案释放,理由是犯罪性质轻微。今天却接到大连公安的电话,要求我去大连,说转什么治安处罚了,要求我去交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请问,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呢 ?去了又有什么后果呢,真的像公安说的叫罚款吗 ?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2010年8月28日,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村村民因村里4000亩土地被征问题不满,到村中新乐开发区其中一块地盘阻拦房地产商开工,后因部分村民过于情绪激动而破坏了该单位部分建筑物和部分财物,还有部分村民阻拦村中道路。但这些都是无奈之举(目的是为了引起广泛关注),村民的行为过失而引起的结果,并不是村民想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