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转个人交,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说
本人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转个人交,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档案是2005年参加工作实际社保是从2008年开始交的,所以工龄和档案对不上,问单位回复说这是单位统一2008年开始买的保险,请问这解释合理吗?导致我现在社保没法续交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后解除(个人)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理》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
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买养老保险,如果个人不愿意交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
我们公司的职工不愿意买养老保险,我司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不予交纳,这样违法吗?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责任由员工负责.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交纳手续没经过员工同意,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工资中扣除的,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在事业单位工作20余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办养老保险吗?如何办理?
我在卫生监督局的前身(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工作10余年,接着又在卫生监督局继续工作10余年,20年间单位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我40岁进单位,现已63岁,仍在单位上班。请问专家,我这种情况能办理养老保险吗?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如果能办理,我退休后一个月能领多少钱?(我现在一个月领700元,单位定的。)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本人06年12月在公安局工作 今年9月13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但我本人上劳动局今年和07年的养老保险
本人06年12月在公安局工作 今年9月13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但我本人上劳动局今年和07年的养老保险没有交 它们应该补偿吗 依据是什么 谢谢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本人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转个人交,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说
本人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转个人交,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档案是2005年参加工作实际社保是从2008年开始交的,所以工龄和档案对不上,问单位回复说这是单位统一2008年开始买的保险,请问这解释合理吗?导致我现在社保没法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