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75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75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五年之内的赠予行为才能行使撤销权,对五年前的赠予行为没有撤销权了,是吗?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在执行过程撤销还是债权人重新起诉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在执行过程撤销还是债权人重新起诉
赠与合同192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192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应当知道可以理解为是限制赠与人想什么时候知道就知道吗?这样理解对吗
当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可撤销事由时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按哪个为准?
当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可撤销事由时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按哪个为准? 以先出现的为准,还是后来才出现的为准?
当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可撤销事由时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按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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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赔偿,A撞到B,双方于交警队签订调解协议,履行当日B以签订协议时对金额赔偿理解有误拒绝A的赔偿;没几日B伤情突然恶化,治疗终结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原调解协议。 诉讼日期以拒绝赔付日算的话1年半,以治疗终结算的话半年。按哪日起算?
当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可撤销事由时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按哪个为准?
当一份合同出现多个可撤销事由时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日按哪个为准?
合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一年内没撤销,同时也终止復行合同,
合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一年内没撤销,同时也终止復行合同,此合同有效?终止合同方是否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