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怀孕2个月,第一个月检查先兆性流产,请病假1个月,这一个月期间,单位要我自己缴纳全额保险(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维权,应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技校在编教师,于今年2月寒假期间在老家河南省发生车祸,于是请假3个月,5月底返校上班。请假时我提供了我所就医的医院医务处出具的正规住院证明及肇事者单位保卫科出具的情况说明(因私了没有交警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但校长将我3个月假期视为事假,并且以肇事者已赔偿“误工费”为由扣发我3个月工资,请问是否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2年多了,4月腰间盘突出去看医生,医生说我要治疗休养,开了一个月的病假证明,到单位请病假,单位也批准了,治疗到6月初,由于病情未见好转,需要继续治疗。 6月回公司请病假,单位觉得我请假时间过长,不批准我的病假,我希望公司单位发放4月的病假工资,但单位反口说没有收到我的病假申请,所以没有工
2009年7月5号,在新疆电力公司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从事保安工作,我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从今年7月份起,保安班班长在工作中对我百般刁难,频繁调动我的工作岗位,8月16日,因物业办领导对此事处理不公,我与领导发生了口角,8月17日我接到物业办的口头通知,以我出言不逊为理由将我开除,请问这合法吗
2009年7月5号,在新疆电力公司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从事保安工作,我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从今年7月份起,保安班班长开始打压排挤我并在工作中对我百般刁难,频繁调动我的工作岗位,8月16日,因物业办领导偏听偏信,对此事处理不公,我与领导发生了口角,8月17日我接到物业办的口头通知,以我出言不逊为理由将我
实习生毕业后拿到劳动手册,单位不签正式协议继续将其当实习生使用合法吗
今年6月毕业,之前在单位实习3个多月,拿到劳动手册后,单位以还要继续查看为由不签正式合同继续把我当实习生使用合法吗?离职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2009年7月5号,我在新疆电力公司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从事保安工作,09年与单位新能物资大厦物业办签订两年合同,2011年6月又与劳务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均未见到属于我本人的那份合同,我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都是兢兢业业,没有违章违纪现象,从今年7月份起,保安班班长在工作中对我百般刁难,频繁调动我的工作岗位,8月16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请问这里面的“开除、除名、辞退”写进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吗?具有可操作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