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租了一个商铺,给前承租人20000元转让费,给商铺老板交了5000元押金.现在合同到期了,我要转租该商铺,可老板要收回店铺,自己出租.他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北京大兴玫瑰城推出商铺“30年使用权买断”,这个符合法律规定吗?开业一个月内予以购买人颁发《商铺使用权证》,这个证是法定部门颁发的有法律效力的专有证书吗? 想买个商铺投资,买这种使用权的,可靠吗?
我是被告。原大唐西市租户,中途转让至今未转出去,但未与大唐西市签署退房申请 现大唐西市提起诉讼请求身为被告的我支付2010年12月27日-2011年6月26日物业费2076滞纳金1629垃圾费208 空调费取暖费2002及本案的诉讼费。但我本人是大学生刚毕业还有严重的颈椎病无法支付这笔费用而且当时是和别人合开这店的可是大唐西市只起
我和甲方签订一份寻常的承包合同签订2011年01月16日至2012年02月14日.甲方将店铺租赁给我,我当时付清半年租金完成合同.合同上甲方注明了一条:如果大房东有变动情况我也只能跟随变动.和我签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是最上面的大房东,据我所之甲方之前和他上面的房东,签约也就签到2011年09月05日.现在大房东集体收回房子准备装修.半
前年我父亲全资给我购买了一套商铺,但是办过房产证的时候,房产公司说如果是已婚人士必须要提供我妻子的名字,也就是说房产证上要有她得名字,今年3月份房产证办下来了 ,但是现在我们有可能离婚,按照婚姻法三的最新解释,这套房子不应该算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因为所有房款都是我父母出得,包括银行转账及发票等证据都有
甲和乙起初签订一份一年期租赁合同,今年因各地租金普遍上涨,房租由一年13000涨到20000。乙不想在经营,决定将店面转让出去,而房东坚决不肯,如果转让还要加涨房租如果不答应还有许多货物,这样乙方损失惨重,双方现在商议中。 想请问1:这样的涨幅是否合理? 2:如何将乙方利益最大化? 3:这种情
我于今年3月份租赁了栗小红位于西新街一间门面房,经营女士服装生意。6月份我在给房东交租金时,被告知房东可能要收房,以至于我后续的几个月一直到现在,不能去进货,无法正常经营服装店。生意也一直处于亏损状态。8月21日房东告诉我们9月1日必须要收房。 当时我在和上一任租房者、房东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口头约定
我商铺合同到期了,房东要收回去,合同上有注明乙方在同等的市场价有优先承租权,我的商铺装修发了6.5万,请问房东要不要给我们一点补偿。谢谢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位于上海长宁区天山支路与芙蓉江路虹桥电子广场商铺,因电子广场经营不善被二房东(也可以称管理公司)改为他用,并分块出租。我所购买这块商铺被二房东改造后成了沿街的店面。与二房东租赁全同08年就已到期,现该商铺租给了第三方在经营。08年至今期间二房东租金是有支付的,但一直是08年的租金水平。多次催二房东重签合同
第一,去年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去年的商铺收回后,单位对该商铺做了简单的装饰。然后统一租给了一个 商人,单位租给那个商人多少钱,我们不知道,只知道现在每家商铺多出一笔转让的费用,房租比单位租出来的 又贵了一些,这种做法是不是合理,只是去年一共就5家商铺被收回,今年一共有13家商铺,有几家还是去年花几万刚
您好,我这里是江苏省苏州市的,刚买了个使用权的商铺,在常熟的服装城,是40年的使用权,我查了一下,使用权房应该不能超过20年的,请问这个40年的使用权有没有问题?